#1 - 2019-1-7 03:25
𝒩𝑒𝓀𝑜_𝒜𝓇𝒾𝒶 (ᓚᘏᗢ_(:3」∠)_翼です~銀髪赤眼最高! ...)
平成同人物語
我知道原则上BGM是不鼓励添加同人书籍的:鉴于这本画集的价值和意义以及目前来看的知名度,我觉得称得上是“著名作品”。
不过收录原则里只提到了“可以建立系列”,看来是只有漫画/小说这类有可能存在系列的作品才符合?
我认为画集相对于漫画/小说比较特殊,即使是同人属性的。更何况这本画集本身就很特殊。
对于这个画集条目应该怎么处理?
请@Sai 老板解答。
================================================
在此援引一下@艾蕾 对该画集的部分评价:因为其具有收藏价值卖得火爆,以至于不仅开了通贩,还再版出第2版了。
A店的商品链接:アニメイト | 【同人誌】【第2版】平成同人物語
================================================
因为这本画集同时是同人作品,所以借此讨论下同人作品和画集的收录原则。
我的主要观点如下:#5-5、#5-10、#11-3
================================================
最近有点忙,暂时就不一一回复了,希望大家讨论出个结果。
我知道原则上BGM是不鼓励添加同人书籍的:
同人类作品,拥有正规出版号 (ISBN) 的商业志可以收录。
同人类作品,华语区作品由社团与作者主动添加至天窗联盟。非华语地区,各展会上由社团自己印刷贩卖的同人志,册子等非商业作品原则上不鼓励添加,著名作品可以建立系列。
不过收录原则里只提到了“可以建立系列”,看来是只有漫画/小说这类有可能存在系列的作品才符合?
我认为画集相对于漫画/小说比较特殊,即使是同人属性的。更何况这本画集本身就很特殊。
对于这个画集条目应该怎么处理?
请@Sai 老板解答。
================================================
在此援引一下@艾蕾 对该画集的部分评价:
画师阵容足够强(堪比商业画展《绘师100展》的豪华阵容),而且画的并不是自家作品,而是他们在平成30年的历史里选出了对自己来说最深刻的几部作品,非常有纪念的意义
从介绍来看,这本合作同人画集本质上是“画师们对平成这个时代的回忆录”。他们不是来做历史考据的,只是想在平成的最后一届CM把经历过的平成这段记忆最深刻的作品画一次。
A店的商品链接:アニメイト | 【同人誌】【第2版】平成同人物語
================================================
因为这本画集同时是同人作品,所以借此讨论下同人作品和画集的收录原则。
我的主要观点如下:#5-5、#5-10、#11-3
================================================
最近有点忙,暂时就不一一回复了,希望大家讨论出个结果。
那雪锁了,现在满意了吧
???
到底是谁在较劲啊。。
按照上面那位姐姐说的,规矩是Sai老板定的,那肯定轮不到我来解决啊。
我何德何能啊,又不是像您几位是管理员。
本来是想提出问题,让大家讨论怎么解决的,又不是来吵架的。
既然你们这样,也别怪我说话阴阳怪气的。
如果是系列作品,又是著名作品,可以添加。
如果不是系列作品,不考虑知名度,都不添加。
3L表示这里不是系列作品,所以不收录。很明白啊,没有模糊的地方。
另外,动画书籍音乐游戏,对待同人收录是不同的规则,不要相提并论。
某些动画/游戏官方画集也没有ISBN,但是出于条目完整性也和原作关联,并保留了下来。
除去这些XX官方画集、绘师商业画集等基本有出版社和ISBN的,剩下的同人画集如果由XX出版社出版也被留下。
而这本画集既不是由什么知名商业出版社出版,也没有ISBN,但是他由于特殊性也称得上是“著名作品”啊。
你的异议点在哪里?
是这个“画集”不属于同人,不应该受到这条规则的限制,因此可以收录?
还是说认为它属于同人,但是对“只收录系列作品”这一点持反对态度。
我摸不清你的观点具体是哪一个,你可以说得更直白一点。
我觉得这个条目还是有收录价值的,但是首先按照现行的标准这个条目并不符合收录原则。如果能讨论出一个比较规范化的标准来修改收录原则也是件好事。
除此之外,对于画集这个分类,也不存在明确的收录原则。
所以其实是两个问题:
一个是对同人作品的收录,那个例外条件“著名作品”的定义是什么,为什么只限定是“系列作品”;
另一个是对于画集的收录,不存在明确的收录原则。
这次讨论刚好是同人画集,是这两个问题的交集了。
增加例外确实可能会带来今后一段时间的wiki条目的紊乱,但如果通过一定数量的样例来给出规则的更新,那我觉得也成啊
然后「能成为例外自然还是得由人来决定的」,那谁来决定呢?看人数还是谁占了理?看人数那我拉拉票是不是想加就加了,看谁占理那大家谁都说服不了对方怎么办呢?或者直接让站长姐姐大人决定的话倒是不用多烦了,(先不说这么做对不对)但是站长姐姐大人也没有闲到在大家都嚷嚷着自己是正确的条目里一件一件考虑算不算例外吧。
而且说到底如果某个条目被纳为例外了,那其原因不就可以直接被添加/修改到收录规范里吗。还是说要在所有人都说不出为什么它是例外的情况下将其作为例外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所说的“例外”本身就是游离在规则之外的一种很不可控的东西,我觉得不应该拿来广泛利用。
具体到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好扯的,假如大家都认可这个条目,那把大家认可它的点总结起来添加到收录规范里去就好了吧。
http://bgm.tv/subject/209224
http://bgm.tv/subject/228996
http://bgm.tv/subject/253412
http://bgm.tv/subject/141009
http://bgm.tv/subject/15773
http://bgm.tv/subject/165551
http://bgm.tv/subject/68604
http://bgm.tv/subject/11575
没有正式发行的画集的条目大多数合规,但画师画集的条目有一部分未添加 ISBN.
大多数没正式发行的画集条目和上面“系列”解释的吻合度还是可以的~
链接都是翻出来的嫌疑条目,你回复时可能产生过误会 ( ry
.....
另外对于画集的收录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则。
某些动画/游戏官方画集也没有ISBN,但是出于条目完整性也和原作关联,保留了下来。
除去这些XX官方画集、绘师商业画集等基本有出版社和ISBN的,剩下的同人画集如果由XX出版社出版也被保留了。
最后,既不是由什么知名商业出版社出版,也没有ISBN,这样的画集能收录吗?
而这个画集,由于特殊性也称得上是“著名作品”。
(反正现在天窗也用的不多,合理利用起来((
我写的似“原画集”不是“画集”,多了一个字 T T,弧长 orz 这才 get 到老板的点 = =
广义来说几乎涵盖能卖的半数同人志(数量很可能多于bangumi现存书籍的好几倍),等于没说(对事不对人)
怎么挖了这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