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4 06:02 /
mockingbird并不是知更鸟,这是一个错误的翻译。知更鸟(robin)是欧洲的鸣禽,一种红肚子棕色背部的团子(也就是雀),而mockingbird是北美的反舌鸟,外形更像喜鹊,比知更鸟大不少。

这个翻译错误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其实以前有过正确翻译的版本,但最终是这个错误的版本到处流传。

目前读了三分之一,大约还有三分之二。

目前为止,我相当喜欢这本书,虽然它有些俗套,有些脸谱化。

这本书的视角选择的是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讨巧的视角。我觉得,有几个方面的好处:
1、使说教顺理成章,在阿迪克斯向斯各特说的几句教诲里面,这是他身为父亲的职责,等于说是“有说教的正当性”,这是非常重要的,比如火影里让鸣人去向反派boss说教,这种极其扯淡的行为就是没有正当性的支持,所以沦为笑柄;
2、孩子与大人关心不同事情,孩子总是关心那些在大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天马行空的东西,而大人会关心那些更加世俗的,更加重要的东西,试着想象一下,这个孩子换一种身份,不是孩子,而是成年人的话,那就会像是刘备骂那个谁谁谁,变成一种正反面的对比,来突出其中一方的正确性,变成典型的正反对立,采用小孩这个身份,实际上也是相当于有对比的,但是,去掉了正反对比的那种敌意,取而代之的是温情;
3、选择使用阿迪克斯女儿的身份,是有一定的放大作用的,放大的就是危险。因为斯科特面对的事情,阿迪克斯会面对更多,但只给你看斯科特所面对的,而阿迪克斯面对的,你就靠自行想象,虽然是在写斯科特,但是实际上是写的阿迪克斯;
4、斯科特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直来直往,擅长打架,和淑女范儿唯一的关系是——去NMD淑女。以前看《飘》,斯嘉丽虽然不打架,但也和淑女没什么关系,她们都是粗鲁无理,但是有主动性,有生命力的角色。虽然她们叛逆的淑女规范已经过时了,但是仍然能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美国作者们对于社会比出的中指,我觉得那很酷,叛逆在我这里永远都是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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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是通读了一遍,我相当喜欢这本书,甚至是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

作者观察力之细节,表述之幽默,使人印象深刻。
比如我特别喜欢她描述一些角色神态的方式,生动形象,仿佛真的把这个人的神韵展现在你的面前。(生动形象对我来说,是相当高的赞誉了)
幽默之处在于,经常用一些孩子的口吻在探讨相当严肃的成人话题,斯科特、杰姆和迪尔三个人,有时候会用一些匪夷所思的脑回路去看待成人话题,那让人在感到讽刺的同时也会带来思考。

同时,对一些事件的描述,虽然是采取了一种第一人称摄像头的方式平铺直叙,比如参与法院听审和那个什么节日去扮演成猪肉参加表演,但其描述的细节程度之多,几乎就是一次亲身经历。

不过也有一些我在阅读过程中的疑问之处,就有点像是当初读《gone with the wind》,在接近结尾的地方,其实我并没有感到结尾快要到来的感觉。因为事件并没有迎来一个完整的结果,比如斯嘉丽并没有追上百瑞德,比如杰姆没有醒来,鲍勃·尤厄尔案件后续会如何,阿迪克斯是否真的会隐瞒真相,怪人拉德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亚历珊德拉姑姑后面是否会有所改变,还有迪尔的家庭到底是怎么样的,许许多多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决,结局在斯科特拉着拉德利的手,送他回到那座阴冷的鬼屋里结束。

这本书涉及到的议题之多,我尝试着回想一下,其中包括了:孩子的教育、罪恶、陪审团制度的问题、黑人白人的种族割裂与相互歧视、平等主义、善良、疯狗、民主制度。
其中主要围绕着鲁滨逊的案件,几乎是从头到尾。
因此对于相关议题在深度上的区别,主要也是根据事件所涉及的深度来的,有的只是浅显地说了一下,有的则是相当深刻地铺垫与最后陈词。
我会在之后再重新阅读一遍,并进行一些发散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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