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1 11:30 /
有一天炸弹从天而降
听到涛声

She Must Die
春宵苦短少女前进吧 ---- 有顶天家族
流星慢舞 ---- 一个人的好天气
糖果子弹
山本文绪
世界中心呼唤爱(片山恭一)
艾比斯之梦
#1 - 2014-3-18 12:58
(分道扬镳)
四月:1. 谨慎试用:魔法少女大战,魔劣,希德尼娅的骑士,地球队长
2. 放心食用:乒乓,一周的朋友
#2 - 2014-3-31 09:31
(分道扬镳)
四叠半,钢炼03,konbi& xxxx, seed,太阳之歌,musica,UC,信蜂,蜂蜜四叶草,听到涛声,神中,無皇刃譚
#3 - 2014-9-9 16:14
(分道扬镳)
某段:某飞行员,上江洲成那个潜水艇拟人,伽利略少女
#4 - 2015-6-1 01:02
(分道扬镳)
官渡英雄传说
袁绍坐在五色华盖之下,轻捋着嘴边微卷的胡须。他已年过不惑,大腿上赘肉累累,身材臃肿得像邻家的豆豆龙一样,因此很是讨厌长时间的骑马行军。凝望了很久对面曹字旌旗下的敌军阵列,他发现自己怎样也看不清阵中那个肩披红袍者的面孔,一如关于洛阳的那些遥远记忆,虽然都在,但轮廓模糊不清……大概,他也是满面须髯了吧?
当袁绍还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时,他的整个世界都被两件看起来毫无兼容性的事情所填满:一是在洛阳城中四处捣乱;而另一件,则是每天早上等在街角假装和隔壁家的大姐姐巧遇。
那个大姐姐有着蜀锦一样的柔软长发,却总是一身简朴素雅的棉布衣裙,不加修饰的清丽面庞上时常挂着淡淡忧容。据说皇帝欲纳她为妃,而她婉拒至今。
她还有一个弟弟,性格乖僻,没有人愿意和他玩耍。为了博得姐姐的好感,袁绍经常去邀那个名叫阿瞒的弟弟一起玩。他曾带阿瞒去过汹涌的洛川边钓鱼;也曾带他去过荒废的古陵中探险。每次游玩回来,姐姐都会为他们准备好吃的,而他们则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兴致勃勃给姐姐讲述这一日的所见所闻,期颐着她能展露笑颜。
秋日里的一天,袁绍带阿瞒到城墙角一家院子里去偷柿子,被小气的院主人发现,追了他们两条街,两个奔跑的少年用跌破膝头的代价,最后终于逃脱。他们像得胜的维京人一样回到家,一边骄傲地抢着跟姐姐述说今天的经历,一边各从衣胸中小心地掏出一枚柿子,递给了姐姐。
那时的她正凝着眉头,忙着给两个小坏蛋拍去身上的尘土,缝补裤腿上的窟窿。看到他们捧在手心里递过来的两个完好的大红柿子,她像是有些无奈地轻轻摇头,然后露出如暮春时节的阳光一样温柔的微笑,望向少年袁本初: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袁绍压抑住狂跳的内心,像所有正直有礼的贵族少年那样,静静地点了点头。这是他所见过世上最好的笑容,他甚至希望自己是为着这个微笑而生的。从这一刻起,他就暗暗决定要用一生来陪在这对姐弟身边。
然而第二天一早,宫城里就来了几个小黄门,把大姐姐接走了。傲慢的阉宦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咬着牙一声不吭的两个少年,他们紧攥拳头,目送接走女神的车仗消失在街角晦暗潮湿的晨雾中。从此,再无音讯。
讨厌的事情要过多少年后才能彻底忘记呢?然而和重要的人的约定却那么容易就失效了。
想到这里,袁绍唇边的胡须微微颤了颤,苦笑出声来。但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这一瞬间的失态,急忙扭头一瞥身后的谋臣们,他们都敬畏地深俯着身躯,没有人在看他,而身旁算是客人的刘备,则仍在自顾自的挖着鼻孔。
这里是官渡。前往许昌的必经之路。而过许昌之后,就到洛阳了……
袁绍模糊地记得,在那个人被皇帝掳去后,他和曹操似乎仍旧像以前一样,一起去了很多很远的地方玩,例如乘着小木筏,沿密西西比河漂流而下;也到过怀俄明西部的一个高山牧场去给人放过羊;还曾共骑一辆1939年产的诺顿500摩托车,越过了长长的安第斯山……和以前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不再急着在天黑前赶回家了,因为就算回去,也再没人为他们做好吃的了。
之后的一天,袁绍大步踏入曹操正和两个妓女鬼混的房间,沉声说:
“皇帝上个月拟除的西园八校尉,我弄到了两个位置。”
“那不是城管么?”曹操并不遮羞,裸身起来倒了杯酒自顾自喝下。
“我只在乎怎样的结局,至于怎样的开始我并不介意。”
“这不像四世三公家的人会说的话啊。”
“少罗嗦,穿衣服和我去述职。”
……

只在乎结局么?阉宦们都宰掉了,老皇帝也已死去,他的儿子正被那个阿瞒当做鹦鹉一样豢养着……
现在,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结局呢?袁绍觉得他什么答案也没有。他甚至不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此刻自己会在官渡跟对面那个他最了解的人引兵相拒。
两军列阵处是山麓间一片宽阔的荒野,中间的空地上,丛生的杂草和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随风摇曳着让久旱的地面划出道道青绿的涟漪。袁绍微微皱眉:再过一会儿,这个美好沉静得像小津的镜头一样的地方,就要用血污来灌溉了……不知道这会不会让它稍微变得肥沃些?
袁绍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刘备。后者表示了保守的悲观:“大概不宜种菜。”
种菜啊……这个悠闲的混蛋。

与此同时,对阵的另一边,曹操抬眼看空中烈日,又扭头看了看身后的兵士们,很多人都已嘴唇干裂,口渴难耐。
于是曹操举起马鞭往前方敌阵一指,决定故伎重演:“前面有一片梅……”
还没说完他就被一旁的荀攸捂住了嘴。荀攸告诫他要再来一次的话恐怕将士们不生啖你肉也要阵前倒戈。
于是曹操坏笑着换了个话题:“陈琳写的那篇檄文真厉害,看过后连我都觉得这个曹操真是讨厌。”
荀攸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说:“要是我来写的话,我会就你的学历问题大作文章。”
曹操咧嘴露出无敌的大白牙,拍拍荀攸瘦弱的肩膀:“公达你太坏了,不过不要忘了我是老板,不是职业经理人。”
一阵鼓响,双方主帅照例遵循传统,驱马出阵,对话一番——尽管这历来对战争本身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双方将士们在冲上去厮杀前还是很期待这一幕免费戏剧的。不过后来这个传统被废弃了——在诸葛亮多次证明了阵前对话也能伤人性命之后。
袁绍清了清嗓子,喊道:“曹操啊曹操,为什么你偏偏是曹操呢?,舍弃了姓名,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曹操不屑地回应:“不要说傻话了本初,就算你不来取我首级,我也差不多准备好要去取你的了。”
“难道你不记得年幼时,我曾像兄长一般对你爱护有加么?你若归降,我们仍可再续那段快乐时光。岂不美妙?”
丫就装蒜吧,曹操答道:“少来了,人总有某个时期会喜欢村上春树,但你不至于傻到一辈子都喜欢吧?”
至此对话结束。各回阵中。士兵们满意地开始冲杀……

当官渡再次恢复往日的宁静和荒寂时,袁绍已大败回河北,随之而来的各种战败并发症又让他疲于奔命,不久病亡。
在官渡时,袁绍曾想,如果会在这场战争中死去,其实也不错。然而那个时刻真正到来时,却已是两年后了。
他卧在病榻上,呼吸微弱,意识不清,过往的一切都若即若离。他感到仿佛自己依然年轻,然而下一瞬又突然像是老态龙钟。没关系,已经够了。
恍惚间,耳边回响起多年前那个无比温柔中透着一抹忧伤的声音: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气若游丝的袁绍,两鬓斑白的苍颓脸上,露出了宛如少年般天真的浅笑:大姐姐,现在的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就算没有我,也能好好地活下去吧……

建安十二年,曹操收取幽并四州,尽占袁氏旧地。
荀彧建议,鉴于袁绍一族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需善殓厚葬其在乱时被草草掩埋的尸身以示仁德,收天下士人之心。墓志铭上仍刻大将军、太尉、邺侯等爵衔,以显其重。
然而最后,曹操只是命人收殓了袁绍的尸身重新下葬,墓制简朴,墓碑上只刻了简单的几个字:“我的朋友袁本初”。

数年后,没有人知道,当太祖率百万之众饮马江畔,在那铁锁连环的巨舰之上横槊赋诗时,何以却吟出悲愁不绝的短歌行,以至于刘馥质疑所歌不祥时,太祖竟恼怒到将其当场刺死的地步。事实上,“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此“君”者,猜之易也……或许这世上真的有一种友情,只有在战场上以命相搏时,才能见证它的延续吧。

陈寿写到这里,轻轻搁下笔,踱到窗前,夜雨随着某种宏远的旋律落到垂弯的芭蕉叶上,像渐次逼近的轰鸣战鼓声,几乎要震碎他的耳膜。一阵夹雨的冷风袭来,击打在他脸上,让他刹那间错以为是战场上的风沙。跟着,他的心跳竟也不安分地应和起来,胸中涌起一股醉狂之气,无处迸发,几欲冲冠。突然,案上本就昏暗的油灯突兀地熄灭了,万籁俱寂,一丝余烟悄悄溜进了夜色里……历史学家惋叹一声,恢复了平静。这一夜,他没能再继续奋笔著史,只作了一首俳句:

夜雨落下时,
芭蕉叶鸣如战鼓,
英雄已亡故。
#5 - 2015-6-1 01:02
(分道扬镳)
有害三国志 外篇 须物语(上)
作者:阿卡子
魏王已病入膏肓,霜鬓下潜伏多年的偏头疼如海潮般日复一日侵蚀他的神经,令他痛苦不堪。妻妾们对她们即将成为寡妇的的哀伤和儿子们对继承权忧心忡忡的丑态都不能使这种痛苦缓减半分。直到有一天,在他独自僵卧的寝殿深处,一个男人来到他的床前,并不开口介绍自己,只在最近的凳子坐下,沉默地偏着脑袋打量着他。烛光惨淡,曹操躺在榻上,此刻头痛竟奇妙地退去,不过仍无力动弹,因此看不清来人的脸。
许久后,这个人终于开口,但声调低沉嘶哑,仿佛喉咙漏风。
“真是丑陋。”他说。
曹操想了想,费力地努嘴:“你指哪方面?”
“你现在的样子。”
“将死之人都是这副德性,我并不打算要求例外。”
“和你飞扬跋扈时的模样相比,我更欣赏你现在备受折磨的面容。”
“那就多看两眼,趁我还能坚持。”
“嗯。我确实是来看你的,老友。”
“谢谢,我……我的朋友很少。”
“女人倒是很多。”
“足够我建社团了,不过朋友不一样,朋友……”曹操吃力地呼了口气,索性闭上眼睛,“我们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来着?老实说我不记得了。”
“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见时,你涕泪涟涟求我饶你一命。”
“我不会承认的。”
“无所谓,反正你都快死了,”来人摇晃着肩膀起身,胸前长须拂动,“我该走了,大哥那边得赶紧去。”
“老友……我们还会见面吗?”
“会,最后一面。”访客说完,悄无声息地走出了门口。
两天后,远道而来的东吴使者带着一个木匣求见魏王。
匣子被近侍奉至病榻前,尽管曹操大致上已经猜出里面盛着什么,但仍挣扎着坐起,一语不发地推开匣盖——汉寿亭侯关羽的头颅在方形的木匣里微微偏着,仿佛在打量他。
和这个人的每一次不期而遇,似乎都是以告别来作为前提,以及目的。曹操知道,这大概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真是丑陋。”他涕泪涟涟。

以上应该是废稿,作为开头,写在编号为1的那张纸上。用键盘誊抄时我发现这张稿纸被哥哥打了个曲折游移的巨叉,旁边还注了“谎言”两个潦草的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激烈的字眼来否定自己的构思,但似乎否定得又不够坚决。
鉴于他对自己不满意的稿子通常都会立刻吃掉而不是划叉,谨慎起见,我决定将其保留下来。
或许我该从头说明。
哥哥上星期五回过家一次,也可能是星期四,这不重要。今天起来时,我在桌上发现几张写满字的KFC餐巾纸,才想起他回来过。
当时已是深夜,他未及进门便匆匆把那几张纸塞给我,要求我替他更新博客,然后神色慌张地重复着“必须外出取材”之类意味不明的话,逃亡似的下楼去了。
我忘了问他要博客的账号密码,但他可能告诉过我了。我很困,关了门,将稿纸丢到桌上便去睡了。
以前,哥哥每次半夜归来,除了打开冰箱努力吃喝,总会拿出几张稿纸,坐到电脑前更新博客,间或也会和我说几句话(可能是想聊表他对弟弟的关心),最后在天亮前悄悄离开。他用的稿纸形形色色,我见过快餐店的餐巾纸,也有电线杆上的性病广告条,明媚又忧伤的青春杂志上撕下来的扉页,肩扛式火箭推进榴弹系统的租赁费用催缴单(俄文),还有南京市江宁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关于对弘景大道3666号学九楼擅自扩建的地下机库实施强制拆除的红头文件。这些用纸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他平日的行踪,尽管他一向对此讳莫如深。
他经常要我帮他完成各种各样麻烦的琐事,但帮他更新博客是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后一次。
不像哥哥,我头脑正常,作文很差,也从没用过博客,唯一会上的网站是Love City,所以有必要在此为读者诸贤提前告解本文中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的各种颠倒错漏。为尽量减少这种状况,我会一边誊抄,一边写下我所能提供的注解。虽然他留下的稿子字迹张牙舞爪,行文结构乱七八糟,但我还是找到了下面这个用以取代废稿的新开头:

河东郡义人关羽以从不修剪的长须闻名。他身形魁伟,力大无穷,并且极擅使刀。年轻时开着一辆750cc的川崎红莲ZⅡ机车在中原诸州游荡,沿途闯关无数杀人如麻,是所有收费站的噩梦,时人谓之“髯鬼”。北境诸侯们在他刀下折了多员大将,恨他恨得柔肠寸断,辗转难眠。在派出的刺客全都一去不返后,他们终于明白,在杀人这件事情上,己方远不如对手专业。于是他们找来一个非利士妓女,经过周密而严格的训练,命她扮作落难女子前去接近,企图弄清关云长何以神勇无匹的秘密并找出他的弱点。计划起初非常顺利,落难女子似乎成功获得目标的信任,然而一个月后,负责训练她的克格勃高层收到了一个神秘的纸包,里面是一支发簪,以及一条死鱼。他们很清楚这是西西里人的口信,表示这个女人已经与鱼同眠。
这事令诸侯们伤心,他们最终明智地决定放弃想要除掉髯鬼的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转而去做些更容易的事情,譬如让还未来得及殒命于他刀下的年轻军官们提早退役(他们之中或许有人能成为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

我读书很少,对关羽不怎么了解,零星的印象都来自于哥哥那些令人信服的描述。他曾告诉我:关羽非常了不起,这个赛亚人的傲人长须与生俱来,从不梳洗,金黄色的厚密须髯像热带雨林一样在他的下巴上孕育着一整套复杂的生态系统,其中的某种大肠杆菌群甚至演化出了原始的部落文明。
哥哥说,除了胡须,关云长还拥有同样引以为傲的三刀流剑技,他随身携带三把名刀,由长至短分别为:“斩舰”、“村正”、以及网购的高振动粒子刀(后来得知并非BANDAI原版)。
“斩舰”刃身长达八十余米,由于破坏力巨大,通常只在无双模式中才会使用(哥哥随即摇头表示不要问他“人怎么扛得动”之类的问题);“村正”长度一般,却锋利无比,据说此刀最初被渔人发现于北海道东北部大约北纬45度,东经149度的位置(哥哥随即摇头表示不要问他“怎么到了关羽手里”之类的问题);至于高振动粒子刀……小巧精致,携带方便,关羽试用于削苹果,刘备称之曰能……哥哥口沫横飞说到这里,问我冰箱里还有没有吃的,我说没了,他立刻敬业地回到话题,补充道:理论上也可以拿来切腹。
后来哥哥又严肃活泼地修正说,这三把刀的来历其实与关羽少年时代无法战胜的一位女孩有关,那个女孩出身道场,剑技出众,却过早夭亡。关羽曾和她约定成为天下第一剑客。为了履约,他毅然搬到远离京城的一所深山小屋里独自修行,每天打猎、劈柴,关心粮食和蔬菜,并供奉女孩留下的四星珠,直到他遇见布尔玛。
老实说,哥哥变化无常的描述使这个关羽听起来很是可疑,但我想他应该不会骗我,我的哥哥不可能那么混蛋。

稿子接着写道:关于非利士妓女,史籍上对她的来历向来语焉不详,相比之下,说书人们提供的故事细节则要丰富得多——尽管受到感伤主义文学的影响,并且不能保证所有情节的真实性——他们认为,其实所谓的“非利士妓女”既和非利士人毫无干系,也根本不是妓女。她只是诸侯手下某个普通中下层军官的未婚妻。军官在迎娶她的前夕死于一起针对他上司的谋杀,杀手出刀残忍,现场惨绝人寰。哀伤、愤怒和绝望让这个柔弱的待嫁女郎一下丧失了生活的全部意义——除了复仇。她自愿接受间谍训练,并作为诱饵,前去接近那个赤面长髯的冷血杀手。
说书人绘声绘色地描述道:
那是一个晦暗冷寂的黄昏,天空斜斜下着细密而锋利的雨,刺透空气,传出沙沙的蚕食声。她从酒馆默默尾随仇人在小巷间穿行,电光火石间,目睹他挥刀斩下从街角杀出的刺客。
血污溅在她的裙上和脸上,缓缓晕开,如同宣纸上的墨点。她执伞伫立,平静地与杀人者四目相对。空气里有淡淡的白梅香在弥散,而时光,顷刻停摆。
“你……真的……能唤来腥风血雨呢。”她说。

虽然是题外之言,但我仍想向读者诸贤透露:哥哥有一个未婚妻。尽管俩人同居已久但似乎并不打算结婚。按哥哥的说法,他认为将伟大的爱情置于一纸证书的约束之下是十分荒唐且愚蠢的事情。我曾问他:如果将来不幸分手,出现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我岂是为了财产与她相爱的吗?”哥哥大手一挥:“全部留给她,除了我自己。”
说完这番豪言,哥哥随即陷入一种为自己的慷慨而自怜的陶醉情绪中,仿佛他已然家财万贯,同时毫不吝惜。虽然现实是:他的存活在很大程度上都仰赖着我的冰箱存量。
由于我生性内向,不常出门,几乎从未参加过任何类型的社交活动,因而缺乏与女性邂逅的机缘。想来就算机缘凑巧,我也不具备与女性周旋的经验与技巧。从这点来讲,我确实不如哥哥。他虽然很多方面让人鄙弃,但却拥有令人艳羡的吸引女性的才能。
不过我并不为自己的孤独而感到痛苦,毕竟,有做得到的事,也有做不到的事。
妈妈却不这么认为,她曾不止一次打电话来唠唠叨叨地表达过她对孙子的渴望。这令我厌烦不已,有一次我甚至破罐破摔地向她大吼:哥哥有未婚妻的呀,想要孙子去找他要就好,不要再指望我了!
话筒那边,妈妈似乎被我的吼声吓得不轻,她不再提孙子的话题,轻声说了些安慰的话,并嘱咐我注意身体,按时吃药,不要为难医生。然后小心翼翼地挂了电话。
这令我哭笑不得,显然妈妈受惊之余把事情弄混了——身体有问题的是向来毫无生活规律的哥哥,为此需要常年吃药、定期看医生的也是他。不过正如读者诸贤所知,哥哥行踪诡秘,经常要我帮他应付琐事——替他去和那个医生会面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我曾认真想过,既然哥哥已经有了愿意和他共度人生的善良女性,那么他实在不该继续毫无节制地四处奔忙,为对方考虑,安定下来过规律、健康的生活才是更好的选择。
尽管事实上,我从未见过哥哥那位神秘的未婚妻。想必她接受过间谍训练,懂得藏匿行踪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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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三国志 外篇 须物语其余段落将会更新在下一个钓鱼贴中,敬请期待哟。
#5-1 - 2015-6-1 01:06
途寄
刘备第一次见到关羽时——哥哥接下来写道——后者正抱着一盆显然得到精心照料的绿萝,认真地和酒肆里的收银小姑娘讨论鼠尾草的忧伤。他态度诚恳,目光柔和,摇头时脸上不多的表情透露出友善和腼腆,以及他不同意小姑娘关于在秋天时不宜浇水的观点。
    相对于少女的伶牙俐齿,关羽显得木讷而有耐心。他柔顺的长须随风摇曳,好似阳光下呼吸的水草,令空气中满溢爱与氧气。
    “早晨的叶面除虫非常重要。”他说。
    必须承认,刘备一开始并没有认出他来。直到关羽发现有人正盯着自己,以为是等待结账的食客,于是忙拿起自己点的那杯牛奶,谦逊地侧身让出柜台。这样,才露出了他腰侧那三把威名赫赫的佩刀。
    这个职业杀手完全颠覆了他在通缉布告和传闻中给人的印象。
    刘备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很快,他为自己狭隘的世界观感到羞愧——在见到关羽之前,他一直认为“杀手”这种与死亡为伴的职业,其从业者必然都深入贯彻残酷无情的硬派形象。他曾见过另一些杀手,他们像厌光的菌类一样常年寄生于酒吧的阴暗角落里,喝啤酒时会连瓶盖一起吞下,无论工作还是休息都阴郁且沉默寡言,过着腐烂的生活,做着令别人腐烂的工作。绿萝?不,如果非要让这些人怀抱什么植物的话,或许只有墨西哥荒原上那些丑陋多刺而又总是健步如飞的人型仙人掌才会令他们满意。
    时间是公元184年前后,关羽不到三十岁,喜爱园艺,重视健康,会自己熨烫衣服,到哪里都抱着心爱的盆栽植物,坚定的牛奶主义者,工作是职业杀手。在提供24小时外卖服务的街角酒肆里,他遇到了涿郡来的刘备。当时他并不知道,这次邂逅是他人生最为重要的转折点。而涿郡人身上正揣着一张通缉布告,尽管穷困潦倒但心情很好:
    “你介不介意我拿你去领赏?”

    “当然,他们那天还说了些别的事情,”哥哥告诉我:“比如赏金的分配以及营救的措施……还有那个复仇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被丢去喂鱼。”
    “有没有啊?”我急切地想知道这一点。
    “不,只是单纯的文化隔阂,”哥哥咬了一口面包说:“关羽的确给诸侯寄去过她的簪子和一条三文鱼,但意思是:‘我们俩决定去海边开一家寿司店,请不要来找’。”
    我当时并不理解隐喻的浪漫,所以天真而市侩地想到:如果关羽直接写一封意义明确的信寄去而不是寄物件,就不会产生无端的误解了呀。
    哥哥最后怅然地下了结论:“因此与阴谋无关,这只是一个关于爱情……以及文盲的悲剧。”

    我本想多了解一些关云长年轻时的浪漫史,甚至擅自想象他卖掉了自己的红莲ZⅡ,换成一辆白色的Vespa,在店面打烊后,载着复仇的阿巴小姐,迎着微咸的海风在沙滩上徜徉……但哥哥那天并没有说太多,而他的稿纸上已经笔锋一转:
    关于这次会面,陈寿在《三国志》里坚持认为并非刘备主动去见关羽,相反,许多文书(他对它们的内容和来源只字不提)证实:公元184年,带罪在身的关羽为了逃避刑狱之灾,前往涿郡投靠正招兵买马的刘备。——这种观点由于毫无戏剧性可言,因此显得极为可信。
    我熟识的一位可敬的女性却不同意历史学家的观点,她甚至也不同意我的。她认为刘备和关羽相遇的地点才不是什么涿郡,而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在这座流浪者之城的入夜的街头,两人相约去看伊瓜苏大瀑布,刘备当时对关羽说:“我们从头来过。”(这个女人对男性间的友谊向来有着奇怪的看法,但只要习惯了,对健康也没有什么妨害)
    绝大部分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无论细节如何参差,大致上都承认刘备与关羽(以及张飞)相识于中平元年,或者说公元184年。 “就算他们早已认识,那么至少也是直到那一年才正式对外界宣布他们的关系的。”——《魏氏春秋》的作者孙盛在其著述的德文版自序中如此强调。
    有趣的是,史评人唐庚在《三国杂事》中驳斥这一论断时,毫不客气地称孙盛是个见识浅薄的恶棍。他尖锐地指出史家们执著于“公元184年”的原因无非在于它正是黄巾之乱的开始——“这帮玩弄故纸堆的家伙太过陶醉于制造隐秘的巧合,而这般众口一辞所得到的唯一成果便是使后人越发怀疑他们所宣称的事实。”
    怀疑者确实很快就出现了。宋人游处薄撰文提到: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关羽的一生脉络分明:早年跟随刘备东奔西走,其后战败被迫降曹,再随刘备流窜至南方,之后一直镇守荆州直至遭袭败亡,三十余年间征战无数,追亡逐北威震华夏。然而这份看似无懈可击的简历存在着一个黑洞般的疑点——在公元184年这个与刘备相遇的节点之前,关羽都在干些什么?(这个疑点同样出现在张飞身上)
    没有任何史籍对这个疑问提供哪怕只言片语的解释。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成长历程?他小学四年级时的零分考卷?全都没有,一片空白。仿佛这个人只是在公元184年随着某种需要而凭空出现,或者说,从另一个次元的宇宙中穿越而来。简而言之,这个没有前半生的人终其后半生都只愿为刘备而战——这实在太过奇怪,无法令人信服他是一个真实存在的,有血有肉的,完整的人。
    各派历史学家纷纷谴责游处薄这种危险的言论,司马君实指责他对平行宇宙论一无所知或者略而不提,使人误以为穿越像砸缸一样容易;苏子由则指责他为了抬高自己,妄图依靠一个子虚乌有的假设来全盘否定关羽的历史地位;吉川英治指责他对激燃的桃园结义视而不见,怒斥他为“生涯一馬鹿”。
    但怀疑者们并未因此而退缩。英国人怀尔特•斯杜尔在其著述《汉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公元184—220年的中国军阀群像》中引用了游处薄的观点,并以一个英国佬特有的小气、古板,以及一点点遗传自他外祖父的癔症,大胆地抛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关羽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
    他先要求读者再次审视关羽的形象:除去在遇到刘备之前的事迹都毫无记载之外,他具备一个典型的悲剧英雄所应有的全部条件:强大无比,正直无私,特立独行,一诺千金,几乎完美的性格里只存在着一个固有的弱点:骄傲。而这个弱点最终如同阿喀琉斯的脚后跟一样让他死于非命——这简直就像是一个刻意塑造出来的人物。而最初塑造他的人,是谁呢?
    所谓的桃园三结义,怀尔特•斯杜尔写道,众所周知桃树在中国一向被视为一种神圣的、有魔力的树木,当地的德鲁伊甚至虔诚地将其树干削制成木剑,用以驱除或者召唤鬼神。因此刘备选择在桃园里进行“结义”这一神秘仪式决非偶然——可以断定,他试图依靠整个桃园的强大魔力场来实现某种秘而不宣的目的。不必费心揣测这个仪式最终成功与否,我们通过史籍所知的是,在这之后,原本孤身一人的刘备一下子多出了两个性格各异的弟弟。
    当然,这个近乎于巫术般的事件毫无疑问是危言耸听并且违背所有严肃的历史研究精神的。史籍上保守而言简意赅的描述,或许只是在向我们委婉地暗示一个事实:关羽和张飞不可能独立于刘备之外而存在。
    此类情形并不罕见,中国古代的历史学家们由于知识的局限,以及迫于当时的官方压力,在修史时惯于使用各种寓言式的写法来保存真相。
    史籍上还进一步暗示,结拜时,兄弟三人“不求同生,但求同死”。这种苛刻的要求在现代人看来,除了他们共用一个躯体之外,找不到别的能实现它的方法——复数人格的产生并不是与生俱来,但如果躯体死去,所有的人格必然都将随之不存。
    这个结论换成较为通俗的说法就是:关羽作为一个具有实体的人类而言,并不存在,他和张飞一样,只是刘备(这个性格古怪的人极少遇到知音)在公元184年的极度孤独和痛苦中分裂出来的里人格。
    怀尔特•斯杜尔的著作出版后销量平平。1901年他因脑溢血死在伦敦家中的浴缸里。两年后他的学生在整理其遗稿时,发现了他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医生的大量通信,当时还仅是小有名气的弗洛伊德在信中极力请求他同意作为其精神研究的特殊病例。但他均予以拒绝。
    无论怀尔特•斯杜尔在其著作中对关羽的分析是否足够接近历史的真相,至少,他给一直存在的诸多疑问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
    而借助他的角度,我们或许能理解公元214年刘备入主成都后,诸葛亮为什么坚持请求让关羽留守荆州,调张飞去守阆中的一片苦心。大概,他寄望于借此减轻和抑制刘备越来越沉重疲乏的一人分饰三角的痛苦吧。
    遗憾的是,里人格之说无法解释曹操死前曾声称自己看见过关羽幽魂的这一……

    不管完结与否,哥哥稿子上的内容到此为止。最后几排字迹混乱潦草,害我几乎无法辨识。加上最初的废稿,一共七张稿纸。尽管我隐约记得那晚他塞给我的应该只有三张。
    我认定哥哥确实病的不轻,如果不是精神异常,他绝不可能写出这种荒诞无稽的东西——他曾那样慷慨激昂地向我讲述关云长种种伟大和惊人的事迹,如今却转而相信这个了不起的人只是存在于刘备脑袋里的一个幻象!这样的反复让我感受到一种背叛的意味。无法接受。
    不过或许我不该怪他。毕竟哥哥是个病人。
    我依然记得昨天去和他的医生会面时的情景——那个医生明知道我是代哥哥去他那儿应景的,却并不急于问我哥哥的近况,只和我聊些日常话题,并和我啰嗦的妈妈一样嘱咐我要按时吃药,建议我增加外出的次数,多和他人接触,说这样就不会频繁产生幻觉。
    显然连医生都已经对哥哥的状况完全绝望,索性懒得提起他了。不过在会面即将结束时,似乎为了尽医生的本分,他还是问了一句:
    “最近你还见到你的那位……哥哥吗?”
    我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医生面露笑容,对此表示满意,他说这种心因性疾病并非无法治愈,只要我保持健康的心态和积极的待人态度。
    我照例替哥哥向他表达谢意,随即起身准备离开,但他竟又多舌地最后补充一句:
    “我记得你上次说要带你的未婚妻来和我认识的……”
    “她说她讨厌所有的医生!”我脱口而出。

    认为关云长并不存在的那个结论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我决定不予理睬,并越俎代庖,为哥哥补上这个最后的结局:
    公元219年岁末或者220年初……总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季,关羽及其养子被东吴伏兵擒于麦城郊外,在验明正身后,很快死于刽子手的刀下。之后吕蒙派人将关羽的头颅秘密送至洛阳,以向魏王曹操证实他的死亡。曹操以诸侯之礼厚葬了老友。
    几个月后,一个技艺拙劣的女弄蛇人出现在吕蒙驻军的江陵街头,无论她如何吹笛,木箱中的长蛇都始终懒懒地盘而不起,失败的表演令观众兴致全无,很快,她便不能糊口了。一天晚上,她甚至发现自己的蛇竟已不知所踪,木箱里空空如也。
    当夜,吕蒙在庆功宴上接过一杯吴侯亲自为他斟的烈酒,正要喝时,注意到杯底的漆纹仿佛一条纹丝不动的盘蛇,他不以为意,一饮而尽。
    第二天一早,军营中传出吕蒙因昨夜饮酒过量而暴毙的消息。
    技艺拙劣的女弄蛇人依然没有找到自己丢失的蛇,她无法再以此谋生,只得面带戚容,取出箱底那三柄与她极不相称的佩刀,离开了江陵。不久后人们在山海关的铁轨旁发现了她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及依然抱在臂弯的那三把管制刀具。

    我突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我想,也许哥哥再也不会回来了。
#6 - 2015-6-1 01:05
(分道扬镳)
三剑客
  
   身后追兵将至,他绝望地闭上自己装满惊惧的眼睛,双手死抱住马脖子任凭它以间歇性左摇右摆的伦巴舞步撒蹄狂奔。
   在漫山遍野头裹黄巾的敌军眼看就要围住这逃得狂野奔放的一人一马时,前方山头突然杀出一支奇兵,顺着坡度势如破竹冲散黄巾军,救下了他。
   董卓惊魂甫定,环视救兵,为首乃三人,居右长髯者使一长刀,居左者使蛇矛,而中间耳大如扇者使的是达斯·摩尔赤色双股激光剑。
   卓忙驱马上前,拱手道:“吾乃东中郎将董卓,敢问恩公等大名?”
   “哦,”居中者忙停止抠鼻,按住马头想了想,正色道:“我的名是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你可叫我‘沉思者’。”
   董卓表情僵硬,心中骂道丫这明显是刚想出来的吧。
   “不信?”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把两手搭到左右二人肩上,扬起下巴:“不信你问他们。”
   关羽和张飞面有愧色顾左右而不语。
   “好吧,”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像是被识破般略带羞涩地挠了挠脖颈说:“其实我叫约瑟,乃雅各之子。”
   “你知道……”董卓看上去对这个新的答案仍旧不甚满意,“我是一个军阀官僚。”他有些不耐烦地侧开头望向山后的斜阳继续道:“所以关于你的名字,不介意的话我想最好能看看你的名刺。”
   那约瑟的两个兄弟听到这要求,大松了一口气,心想终于不必再听不靠谱的兄长胡扯了。便兀自从约瑟袖中掏出名刺递与董卓。
   董卓瞪眼看那名刺,姓名一栏密密麻麻写着:
   孝景皇帝第七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子陆城亭侯刘贞之子沛侯刘昂之子漳侯刘禄之子沂水侯刘恋之子钦阳侯刘英之子安国侯刘建之子广陵侯刘哀之子胶水侯刘宪之子祖邑侯刘舒之子祁阳侯刘谊之子原泽侯刘必之子颍川侯刘达之子丰灵侯刘不疑之子济川侯刘惠之子东郡范令刘雄之子刘弘之子刘备,字玄德。
   再往下扫了一眼他每次接别人名刺时都固定要看的职务一栏,上面则简单明了的只有四个字:待业青年。
   ——这令董卓瞬间心中火起,怒不可遏。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了解董卓这个人。
   卓出生于汉帝国遥远偏僻的一个边境小村庄里。那里恬然宁静,与世无争。他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是《勇者斗恶龙Ⅱ》,对“踏上未知旅途开始拯救世界的大冒险”满怀憧憬。他的梦想是像所有RPG主角那样去不停地打怪升级最终拿到能够调衡世界新秩序的力量。他相信所有英雄们的起点都是一样的,最终的成就则取决于他们有多努力,或者说升了多少级。
   成年以后他以一个资深玩家的执着加入了帝国陆军,经过多次匪夷所思的征攘夷狄,扫荡叛乱,一步一个脚印地积累经验值升级,以不那么赫赫但量多的武勋在帝国军界冉冉升起,直至征拜并州刺史兼河东太守,任东中郎将参与镇压最近由一小撮黄巾分子在巨鹿引发的打砸抢烧事件……
   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怀揣梦想而又踏实勤勉之人,在耻辱地因作战途中赶去排队抢购最新发售的《塞尔达传说》而导致军心涣散兵败逃逸之际却被一个自称皇族的无业游民所救……这是多么令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董卓呸地丢回刘备的名刺并朝他比出中指扬鞭而去。
   “看吧,我早说咱们应该去参加黄巾军才对。”刘备一脸无聊地对两个兄弟说。
  
   三十七年后,刘备名刺上的职务一栏仍旧简单明了:皇帝。但此时已再没有人要求看他的名刺了。
   于是他很想念董卓。他觉得世界本应是属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拯救它的人的。
   他感到自己这一生都是灰色的——他那本该更加鲜活多彩的人生——都被他那两个面容诡异但却非常好面子的兄弟给耽误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诸葛孔明的原因,后者曾在自家茅庐里就着啤酒与四川火锅跟他剖析过:当艺术家比当帝王更好玩儿。
#7 - 2015-6-1 01:08
(分道扬镳)
有害三国志 (3)罪与罚 (2010-05-20 1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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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三国 杂谈         分类: 有害三国志

    曹操又做了那个多年来千篇一律的梦:

    自己手中的剑正沾染着温热的鲜血,眼前的院子里尸横满地,唯一的活物是架子上已经绑好待宰的猪。

    一个伪善者提剑跟在自己身后大喊:“错了错了,我们是大错了。”

    真是好笑,世界上哪有这么简单的对与错?就算是以结果论来判断,这个判断也未免下得太早。

    于是曹操决定不再安慰这个慌张的帮凶,而是冷静地默念起喜欢的诗句,权充悼词:

    “死者的卧室宽宽地敞开,被阳光优美地涂抹。”



    喜欢特拉克尔的曹操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曾读过粗鄙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之类的美国文学。

    但陈宫却分明记得,那天,在自己的县衙大牢里,这个骗子曾说过:“天下就像一大块位于悬崖边上的麦田,很多在里面假装玩游戏的家伙其实都只是想趁乱偷偷割一把麦子。而我,我希望自己能守在悬崖边上,看着他们,等这些家伙偷到麦子满心欢喜往悬崖边奔来时,我就一把抓住……然后抢过麦子。我只想做个这样的麦田捕手。如此而已。”

    正是因为被这样美丽的志向所打动,陈宫当年才决定抛家弃官,与其出奔。

    然而很久以后,当曹操再次向世人宣告自己的志向时,他已不复记得麦田。当是时,赤壁败北,回望长江,他说的是:我是阿尔法与欧米加,开始与结束。昔在今在以后永在。当我向你们复仇之时,你们将知道我的名字——曹孟德。

    陈宫死前对曹操的评价是:背信弃义的大奸之徒,比董卓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呸。

    而曹操则曾如此论及陈宫:这个家伙就像一台老式286计算机,足够正确,但迟钝无比。



    当历史被胜利者书写。个人的想法已不再重要。

    尽管如此,假定我们有时光机,可以稍微倒回去一些岁月,然后再换个角度用慢放和定格来观察,也许就能得出类似如下的另一种故事:

    事实上,陈宫本不愿屈居人下,是个颇有自主创业精神的人。所以在手下士兵们抓到曹操后,陈宫是打算将之收为己用的。他制定的收伏曹操的计划是:一开始先施以严刑拷打和深牢大狱,摧残其肉体,再每天扬言要把他押赴京师凌迟处死,崩溃其精神。在其感到死期不远,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自己再屈尊到牢中深情慰问,好言安抚,让他在充满终极关怀的话语中彻底变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这样,自己就能牢牢把这个人掌控在手里了。

    那天,陈宫觉得时机已然成熟,于是前往县衙大牢,探视曹操。

    他本以为曹操这时定然已是屈服于牢狱之苦,处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水深火热之中,急需拯救。但一进牢门,却发现曹操像个摇滚青年一样不仅没有想要被拯救的意思,居然还精神饱满地在墙上写藏头反诗:



                我的心和我的灵魂都已早早熄灭。

                操劳之事随之也失去了坚持的意义。

                陈旧的,陈旧的王朝总有一天会崩毁。

                宫殿和琼楼也都将在黎明到来前倒塌。

                你却还在不停地问:

                妈妈,噢,年迈的妈妈那时该怎么办?



    陈宫有些泄气,但仍不愿放弃。于是他摒开属下,望着牢墙上的一幅老旧洛神图,问道:“孟德近来可好?”

    曹操一手揣在兜里,一手仍在墙边写写画画:“嗯,不错,我正试着给自己的诗谱曲。”

    陈宫说:“其实,我一直打算放你出去。只是怕你被他人所擒,反倒害你。”

    曹操:“哦,那倒没问题,过了你这地界,我就差不多到家了。”

    陈宫拂袖长叹:“我相信正义,可惜没人相信我。”

    曹操一想,忙对曰:“好人通常被人误解。”

    之后,曹操就反客为主,大谈抱负。说得陈宫心动不已。最后更以一记“麦田论”彻底俘获了陈宫的心。这个县官当即表示愿鞍前马后,辅君匡世……

    后来很多人都钦佩陈宫弃官释曹的义举。认为若无公台,阿瞒早已弃市。但其实曹操根本不需要陈宫的帮助,他早已定下从牢中逃走的方法。只是陈宫既然肯放,他就不再推辞罢了。倘若能回到当年那个关押曹操的牢房里,揭开牢墙上那张洛神图……你会发现,那片被图遮盖着的墙面其实早已被曹操用笔头挖通了……



    又做了那个梦,曹操感到头疼。在梦中,自己又一次握着滴血的剑,而面前躺着伯父吕伯奢的尸体。

    陈宫怒道:“为何杀他?”

    曹操垂头惋叹:“我伯父向来心脏不好。这样突然死去,尚能死前安宁。如果回家看到惨景,反而会痛彻心扉而死……我不愿让他因为我而遭受如此大的痛苦。”

    陈宫冷冷道:“你还有更矫情的狡辩么?”

    “有啊,”曹操抬头大声说:“我宁可让自己背负天下人的痛苦,也不愿让他们背负我的。”



    陈宫后来在回忆录里是如此描述这个事件的——曹瞒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8 - 2015-6-1 01:43
(分道扬镳)
有害三国志 (10)二世纪少年 (2010-09-21 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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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责任 无主题 为了爱与和平 偶尔外出取材 杂谈         分类: 有害三国志

昭烈帝年轻的时候喜欢周游各地,四处探险。作为贵族后裔,那时的他唯一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的,就是游手好闲的天性。他对任何复杂而需要漫长过程的事情都不感兴趣——譬如征服世界,统治地球,或者开放党禁什么的。因此他非常讨厌象征过劳死的“帝”字,正如闻仲讨厌绝龙岭,庞统讨厌落凤坡,卡钦斯基·弟讨厌斯摩棱斯克一样。然而最后他还是死在了白帝城。当然,这只是巧合,与宿命之类的毫无关系。

后世历史学家们多半接受昭烈帝曾以贩卖草鞋维生这一说法。但只要拥有最基本的传播学知识就不难判断:这只是典型的传递层次过多而导致的信息损耗现象,是失真和变形的。事实上,刘备只是为了游山玩水的方便才发明了草鞋。这和山水诗人谢灵运发明登山鞋是同一原理。

比较具有悲剧色彩的是他的两个弟弟——众所周知,年轻时的关羽曾是杀人逃犯(悬赏50贝里),而张飞是电锯屠夫。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无疑就是成为国家公务员。

这是他们含辛茹苦想将哥哥扶上帝位的初衷。

但就像冬妮娅不能理解苏维埃一样(她甚至以为那是一种新式的水手服),刘备始终不能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他就得以统治一片土地为人生目标呢?那些他都还来不及游玩的土地。

在人人生而平等已成常识的乱世里,出生和血统却依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么?刘备暗自为遇罗克的死感到不值——快半个世纪后,切蛋糕的小刀依旧神秘地在当初牧者们的后代手中流转。

刘备并不厌恶自己的贵族身份,但拒绝为此履行任何责任。因为他既没拿到遗产,也没荫封官职,更没有当上少将。

他总是有种奇怪的错觉,认为自己像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虫。光阴转逝,人生短暂。而这个世界却有太多的奇妙在等着他去领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悲悯的心态去背负他人的期待或夙愿。战乱与死亡,压迫及反抗,平等或更平等,谁来规定这些事情和蹲在路边静静凝望一朵小花之间孰轻孰重?

但是,这个善良的兄长还是不想让弟弟们伤心,不忍成为他们梦想破灭的凶手。于是,他决定去找诸葛孔明。据说这个住在卧龙岗的家伙和自己兴趣相同——对耕种很有研究。这让刘备产生一种天然的好感。

这个人应该能解决自己的困扰吧(或者代替自己承担困扰)——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刘备带着两个弟弟,向景阳冈出发了。当然我们知道,他得去很多次,因为冥冥中某个神记错地方了。



至于诸葛亮,所知的是卧龙岗附近的农人们都非常爱他。这个年轻的博物学家交友复杂,见多识广,并且还乐于助人。

他教会大家怎样在耕犁的节奏下演唱全四幕的《费加罗的婚礼》;为大家设计露天淋浴与农田灌溉一体化的水车;告诉大家囤积绿肥的重要性和随地大小便的可耻;他甚至曾满腔热情地为大家遍尝百草寻找良种和药材,还因此误食过毒草,这直接导致了他如今异于常人的审美标准,娶了很多人普遍认为丑陋的黄月英(这点以后再详细探讨)。

他为大家做的如此之多,但卧龙岗的人们最感激的还是他每次交游归来,总能带回外面世界的信息,让大家能够相应地种植流行作物,卖出去获取较高的利润。随着乱世的到来,众人越来越愁眉不展。因为孔明好几次带回来的信息都是“外面在流行吃观音土”。

卧龙岗不产观音土,所以农人们都觉得乱世应该早点结束。“最起码也要早点换一种流行趋势。”他们如是抱怨。这一美好而朴质的愿望在一个夏日午后迎来了绝好的契机,那就是刘备的来访。

那一天的早些时候,孔明正在自己的草庐里招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的老朋友。



“世界将在三种力量之间取得平衡……”他站在竹窗前,轻摇羽扇,开心地望着窗外饶舌的麻雀。

屋内的客人并未出声,只默默地喝了口茶,又咬了口自己带来的铜锣烧。表示有兴趣继续听下去。

他转过身来,悠然坐回案前。窗外的光线再次充盈这间屋子,烘现出盘腿而坐的客人那蓝色的大饼脸。

他又提起一旁的青瓷小茶壶,给客人续了一杯,接着道:“其中最强大的,是对时代的责任感;最坚固的,是对过去的守护;而最不可捉摸的,是对未来的好奇之心。”

“那,你打算怎么选?”客人的语气显得很是关心,却又略带调侃。要知道,能够用电子语音做到这一点是很了不起的。

“如果能选就好了……”他摆弄着手中的扇子,执意想要抠出镶在扇柄上的太极刻印,像个别扭的小孩儿在破坏自己的玩具。遗憾的是他有洁癖,指甲总是剪得很短,因此终是抠不出来,只好作罢,回到话题里:“作为解答者,只有那个因好奇而迷惑的人才需要我吧,”他笑着正视客人的脸:“就像那个职业翻花绳九段需要你一样。”

“我这边才麻烦呐,”客人抱怨着把脸重重捶到桌上:“我要去照看的,是个超级大笨蛋啊。”

他凝思片刻,认真地说:“可是,你能看着那个人长大,而我却要看着这个人死去呢。”

“嗯,有效。我现在平衡多了。”客人慵懒地躺倒在竹席上,感受着自己背部的劣质二极管们传来轻微美妙的疼痛。

“临别送你个玩具吧,虽然没什么用……”客人从腹兜里掏出一只木制小牛,递给他,“不过很好玩,按下舌尖就会动,肚子里还能存零钱。”

一刻后

“我还以为……你是个美男子,”刘备望着站在草庐门口的蓝脸客,感到很是惊奇,“因为徐元直说你‘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不可否认,这两样我确实都有,”客人从腹部口袋里掏出一盒明治雪吻,还有一包高品质大麻:“你想买哪样呢?”

“你怎么还不走啊?”孔明从庐中出来,看了一眼客人,又顺着他的视线望了望刘备。



后人有颇多著述与画作都描绘过刘备与孔明初会时的情景,大都穿凿附会,毫无根据——

有传记称刘备当时曾向诸葛亮许诺一座岛屿的总督之位来换取他的跟随(后来也有书反对说许诺的是宫廷画师之位)。

又有戏剧写到两人初见时,孔明正于夕阳中小声吟唱着欢乐颂,还坦然向刘备表白说自己是为了遇见他而出生的云云。

最不可信者乃晋人绘制之《会师图》,图中红旗招展,刘备与孔明于山岗之上双手紧握作激动状,两边革命军战士们相拥举枪高贺,周围百姓箪食壶浆(此图命途多舛,图中人物因时局的变动曾被多次删改)。



拂去诸多历史的迷雾,所能复原的场景其实简简单单:

那一天,刘备只是露出他擅长的腼腆微笑,对孔明说:“我想做克莱德,但是我没有邦妮……你觉得怎样?”

诸葛亮盯着他凝望半刻,返身回了里屋。

黄月英正在后院写生,孔明轻轻附到妻子耳边:“我要跟一个人去抢银行。可能要晚些才能回来。”

“去吧,”她恬静地说,“我等着。”



当刘备完成三顾茅庐之时,曹操已经闲散了好些时日,琐碎公文全塞给荀彧批置。这天他从床上起来,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该到南边去找些麻烦了。

他捂着呵欠来到议事大堂中,随手拿起一份奏报来看——

发丘中郎将来报,曰:城外山下掘出巨型铜雀,有翼有喙,其腹中空,内里倒伏铜人十余具,皆身长数丈,胸有饕餮纹。铜雀埋此岁月弥久已不可考,或为女娲补天时所遗。当作何处置。

荀彧在其下空白处的拟批是:此为吉祥之兆,当筑铜雀台以庆之。尔等可将铜人尽皆拆熔,用以筑台,铜雀移置台上,留作宫室。工程需严加督造,切勿懈怠。

曹操皱眉考虑了一下,总觉得很诡异,但也没能得出什么结论。索性不管了,心想反正是荀文若干的,和自己没关系。



与此同时,在东吴有一个叫孙权的少年,他摆脱了多年前哥哥去世的阴影,在即将亲自领兵出征江夏的前夜,终于在江边鼓起勇气向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告白:“孙仲谋爱上大乔了,比谁都爱。”
#9 - 2015-6-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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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三国志 (11)铠传 前编 (2010-10-13 01: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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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杂谈         分类: 有害三国志

刘备去见公孙瓒的时候,还不满三十岁。年轻人的标准趣味就是看见任何可随身携带的漂亮东西都会立刻爱上,无法自拔。玄德这回爱的是公孙学长身上的那套纯白色铠甲。尽管后来他知道自己只是喜爱别人穿上铠甲后的那种英挺形象而不是铠甲本身,但当时的他确实在第一眼看见铠甲(或者说穿着铠甲的公孙瓒)后就立刻为之倾倒。

他伸出手去,小心地抚摸公孙学长——身上如龙鳞般锃亮的银色甲片。内心充满爱恋。而铠甲本身也感受到了刘备的手指那种细腻而温暖的触感,觉得非常舒服,配合地发出“噌、噌”的愉悦金属声。

在这个过程里唯一不高兴的是公孙瓒,他任凭学弟摸了一会后,礼貌地推开他,摇头微笑:“玄德,不可以再这样,我已经结婚了。”

“啧啧,我以为你要一辈子把自己的灵魂囚禁在战马上,没想到你却囚进了婚姻里。”刘备指着铠甲道:“这么说你不需要它了呀,不如卸下来送给我吧?”

“不行,”公孙瓒再次摇头,右手优雅地放到护心镜上,造型完美,“黑太子爱德华之所以有如斯威名,皆因其甲胄的寒光。白马将军也一样。”

刘备很是恋恋不舍:“那,至少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吧。”

“名字?你说这身铠甲?哈,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刘备认真的想了下,“我会叫它‘子龙’。”

公孙瓒爽朗地大笑,拍着刘备的肩膀说这个名字很好,但铠甲就算有名字,也不会因此比其他无名铠甲能提供更多防护,正如有名字的奶牛亦不会比无名的奶牛产更多奶一样。

“小气,真的不送?”

“除非我死了。”公孙瓒得意地回答。



建安四年,公孙瓒死了。

袁绍大军破城后匆匆离去,甚至不屑于劫掠。公孙瓒的势力对他们来说实在太过渺小,还有更多的土地待他们去征服。

夕阳下断壁残垣,城楼的一角仍在悄悄燃烧,四周一片死寂。

而城下的尸堆里却慢慢爬起一个白色的身影,摇摇晃晃,惊飞了几只正在享受晚餐的乌鸦。

在这个被死亡笼罩的地方,铠甲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生命的鲜活。它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各个部分:厚重的甲板完整无缺,铁丝连缀的甲片也依然干净锃亮,头盔、臂甲、以及铁靴都不曾遗失,全身银光闪闪,洁白无瑕,保养状况令人满意。

唯一的不足是,铠甲里的那具尸身——也就是那个生前名为公孙瓒的人——已经残破不堪了。

他的半边下巴已被烧焦,脸被削掉一块,脖子上有个像被洗劫过的空钱包一样大大的裂口,肠子从腹甲边耷拉下来,一块膝盖骨已不知所踪。总的来说,与白马将军平日里强调的英明神武相比,这个形象非常糟糕。

主人的死并没有影响铠甲的好心情。它其实很乐意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只是缺乏动机和目的。因而它仅凭着一种轻松而随意的新鲜感,试着疾走了几步,又翻了两个跟斗,摆出一些平时主人常用的pose,还在沙堆里砌了一个小金字塔,最后甚至跳了一节踢踏舞。遗憾的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公孙瓒的头颅因缺乏有效固定的剧烈抖动而从头盔里掉落,在地上弹了两下后轱辘辘滚到了腥臭的护城河里。

铠甲对此并不在意。不过客观来说,头颅的掉落对它是有好处的,因为这避免了以后看到它游荡的人们错把它当做公孙瓒的亡灵来对待,助长当时迷信鬼神的风气。

一个人孤独地玩了一会后,铠甲感到有些失落,它发觉自己所尝试的所有动作都毫无意义,乏善可陈。而以前,作为活着的公孙瓒的防具时,它不需要考虑这点。

夜已渐临,四周的草木和城墙的檐角都褪成了灰色的剪影。一阵冗长的沉默,它蹲在地上,机械地伸出手指,把自己刚才堆的金字塔一点点捣毁。只剩下黑暗与无尽的孤寂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延伸开来。

如果失去了可为之提供防护的内在,自己的存在价值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自己还能以什么身份存在下去呢?它开始焦虑,并觉察到自己无所依凭的意志正像初春的冰面一样在迅速消融,情急之下,它就地躺倒在几具无头尸体上,一动不动,试图伪装成它们的同类。

一阵凄楚的哀泣从不远处传来,引起了它的注意。爬起来循声而去,它发现是一个盲眼老翁趴在那里,一边啜泣,一边用瘦骨嶙峋的手拂开断箭残戟,触摸着地上一具具早已冰冷的尸体。

“你在这里做什么?”铠甲问。

老翁捶胸悲恸道:“我原以为瞎掉的双眼能为我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从此摆脱目睹亲人死去的哀痛,不想我的耳朵和鼻子却依旧保持了它们正直而残酷的敏锐,让我听见这里战鼓的轰鸣,闻到此处污臭的血腥。如果你问的是我为何哭泣,陌生人,我会毫不保留地告诉你,正是这可诅咒的乱世令我的悲伤逆流成河。想当初战事一起,太守点兵,我膝下无儿,止有一女,女儿怜我老迈,替我应征,离家从军至今十二年余,谁料天意无常,殒命于此,只剩我这垂朽之躯,祈祷来此能寻回她的尸身,以归葬故冢,不致沦为野魂……”

铠甲蹲下来在老翁那无神的眼睛前晃了晃拳头,又比了比中指,发现都毫无反应,才知道他真的是盲人,于是关心道:“你都瞎了,怎么辨认得出哪具是你女儿呢?”

“傻瓜也能摸得出来吧!”老头有些恼怒,随即又悲叹道:“恨只恨无真英雄力挽狂澜,还天下以太平,救百姓于水火。”

“怎么救?”铠甲正茫然于自己存在的意义,便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老翁却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当即扶杖起来激动地大喊,丝毫没有了先前的悲哀:“汝!立于吾前的命运之人哪,若果真有心拯救大不列颠,当去前面那石台之上,拔出石中宝剑,万民即当奉汝为王,捍卫汝之玉座,荣耀汝之宝冠!”说着,瞎子拉起铠甲跑得飞快:“跟我来跟我来,大家都等不及了。”

来到一处广场上,果然很多百姓都聚在这里翘首以待,并吃瓜子和爆米花,卖啤酒的小贩穿梭其间,称可以支持信用卡。

和盲眼老翁踏上广场中央的石台,台上有一座雕塑,塑的是五个士兵正奋力将一支长矛插入石堆里,矛尖上还挂着一面骄傲的星条旗,旗子一角却分明印有“MADE IN CHINA”。

盲眼翁白发飘飘,举杖一指那雕塑:“去吧!将这石中之剑拔出,证明汝之力量与勇气,以服众人。”

“可我看得很清楚,”铠甲捋了捋自己脑后的盔缨,“那只是一支矛,不是剑呀。”。

老翁在后面小声催他:“去去,不要在意细节。”

铠甲只好在人们的嘲笑与口哨声中走近那挂旗之矛,将其轻松拔出,五人雕塑轰然而倒。

这一幕让人们满意地齐呼万岁,纷纷跪倒。

铠甲仔细端详手中长矛,发现它工艺粗劣,锈迹斑斑,矛柄末端还粘有奇怪的黄色物质。由于主人生前嗜好高雅的雪白——白衣白甲,白缨白马,甚至白内裤。因而铠甲的品味亦是如此,这件肮脏的兵器实在不符合审美,于是它不屑地将矛随手一扔,不料却插到了一旁绑在十字架上正打盹的人。那人痛得尖叫一声后又面露红晕继续昏睡过去,百姓们见此神迹,转而朝那人跪拜,随后簇拥着十字闹哄哄往周口店去了。

广场上只剩下了瞎老头和铠甲,一阵秋风扫过,满地的城市垃圾纷纷扬扬。

“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如今百姓都随那人去了,你怎做他们的王?”老头寻索着走近它,一寸寸触摸它胸上那些雪白闪亮的铁片,摇摇头叹息道:“你并非我要找的那个人……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是什么?”

“在可知可见的范围内,世间万物都有名字。名字是一个定义,一种集合,一句咒语,一股力量,是被人铭记的基础,是事物存在的证明。想要被人记住,就必须有一个名字。不被任何人记住的东西,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区别,只有那样才可以不需要名字……”老头触摸到它头盔内的空空如也,并不惊恐,只安详地补充道:“你,既然站在这里,凭着某种不被肉体束缚的意志,让人们能够看见你,感受你,触摸你的存在,那么,你必定拥有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仍然被某个人记得,才足以支撑你意志不灭。”

铠甲踉跄着退了两步。它能感觉到老头说的事情非常重要,但自己却又无法触及。

——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主人曾这么说过。它现在突然想起来了。

然而同时想起的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声音: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

——我会叫它“子龙”。

这个声音带有一种鲜明的触感——温柔的,像冬日里铁匠铺的炉火一样暖和的触感。

啊,是了。铠甲身上的每一块铁片都因为记忆而共振起来,发出噌噌的微响。它知道自己的确有一个名字。尽管依然无法从中获悉自己存在的意义,但不用担心,因为在某个地方,给自己取名的那个人必然知道。

因此,它也终于有了自己行动的目的——找到这个人。

“我叫子龙。”铠甲重新拾起那支落在地上的长矛,它空洞的头盔里,传来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

第二日,在老头的建议下,铠甲卖掉了身上原属于公孙瓒的玉佩,购置鞍马,准备上路。

长亭边,老头嘱咐道:“据传刘使君现居于许昌,暂附曹操。你可驱马往南直去,定能与之相会。”

“不,”它跨到马上,用长矛一指:“我计划往北边走。”

“可刘备在南边。”老头好心提醒。

“没关系,”它拍拍马脖子:“我选的这家伙非常健壮。”

“可你选的方向完全错了啊。”老人急了。

“那也不碍事,我身上还剩很多钱。”

老头咳嗽起来:“可北边没有你要找的人啊!”

它耐心地安慰老头:“别担心,我还带了指南针。”

老头以杖击地咆哮道:“就你这没脑袋的计划,带和不带已经没有区别了啊混蛋!”

铠甲愣了半晌,低声喃喃:“可……我以为地球是圆的。”

“没错,”老头叹道:“是圆的,但得等到1492年。”

最终,它还是执意向北。

就这样,公孙瓒死后,白色铠甲告别瞎子老头,第一次按照自己的计划踏上寻找刘备的路途。

越过县界长长的隧道,它来到了雪国。夜空中,雪正下得紧,铠甲在路边的一座山神庙前停了下来,决定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雪停之后再继续赶路。

它关上庙门,插上门闩,在神像前躺了下来。不多会,又有两个夜行人来山神庙前避雪。见庙门已闩,两人只得蹲在门口寒暄。铠甲在门内听得仔细,得知两人均欲向北,年轻的那个是打算只身骑单车前往北海道寻找自我。而年老者则像是要带着家人去苏联,他声称自己有一架飞机,可惜油只够飞到温都尔汗。

铠甲决定不理睬他们,径自睡去。尽管它完全不需要睡眠,但它很想尝试一下做梦——它希望能梦见多年以后,自己和刘备坐在篝火边,骄傲地向他谈起这趟向北之旅……

翌日一早起来开门,已不见昨夜门口二人踪影。

它也立刻持矛上马,再次踏上旅途。

之后三年里,它到过诺森德的冰湖边打洞捕鱼,也曾在安格玛的延绵群山中迷路徘徊,然后挺进那暗无天日的极北之地,跋涉五月,冰雪褪去,草木渐浓,终于又见人烟。

在矮人之国,铠甲与一头只敢吃虫子的狮子,一个从魔法师城堡中逃出的稻草人,以及一名被风刮来的少女共同经历了一段奇异的冒险,只是在它非常不解地得到了一颗自己根本不需要的心脏后,果断决定继续独自上路。随后它又来到一个军人专制的国家,被一个矮小的独臂炼金术师纠缠,与之踏上了考证之旅,唯一的不愉快是一路上那个家伙总是肉麻地管它叫弟弟并企图在它的甲胄内壁刻上某种难看的纹章。后来它好容易摆脱了炼金术师,转而去跟随法兰克的查理大帝东征西战,凭战功受封了上塞林皮亚和非斯的骑士,但它发现这并未对自己寻找刘备起到多大的助益。于是它又放弃了头衔与封地,登上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豪华潜舰,于大洋之下潜行两万里后回到了阔别许久的东方大陆。

而被人苦苦找寻的刘备,此刻正在襄阳城中代刘表主催丰收祭,酒过三巡,刘备大醉,哼着小曲骑马出城,到河边溜达醒酒,不想胯下之马亦醉,扭蹄踏入水中,愈陷愈深,觉察不妙时以至河中央,领兵前来护卫的蔡瑁也只能在河岸边焦急观望,毫无办法。

当然,没有人能发现湍急的水流之下,一副原为白色的铠甲正坐在河底认真地清洗着自己身上因常年奔波而沉积的泥沙和污垢。水面踏进的四只马蹄不停捣水,令它很是厌烦。于是它站立起来,一把抓住四只马腿,往上奋力一推。于是惊恐的刘备就和他惊恐的坐骑一起从水中高高跃起,落到了河对岸上。的卢抖抖身上的水,长嘶一声后打了个酒嗝。

铠甲慢慢从河谷走上岸来,那身积灰的甲片经过河水的冲刷后重新闪现出洁白耀眼的光芒。

而这时刘备正在岸边倾倒自己的靴中之水,一扭头看见了它。

刘备似乎能看到它盔帽中并不存在的双眼,他们对视着,两边都像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铠甲其实颇有一点惴惴的疑虑——他会不会错把我当成公孙瓒呢?

互瞪良久后,还是刘备先有了反应。他挠挠后脑,嘴边绽放出略显羞涩的笑:

“好久不见,子龙。”
#9-1 - 2015-6-1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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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三国志 (12)铠传 后编 (2010-10-21 0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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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杂谈         分类: 有害三国志

过了很长时间后,女士终于在维持了自己优雅姿态的同时,解开了他背后的六处牛皮绳,卸掉了肩甲。然后她轻舒一口气,又微微俯身,开始致力于卸掉他的胸甲。

赵云安静地坐着,任凭她上下其手。只对她如此坚持感到不解,并略微好奇于她究竟期待在卸下全部盔甲后能看见什么。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刘备戳了戳鼻孔,在空空的大殿里显得无所事事,“所以才要试一试。”

“那可是我亡兄的妻子!”太守赵范对新主君咆哮道。

“放心,她会完整无缺的……”刘备揩掉鼻屎,“我猜。”

赵范扯下官帽一把丢掉,捋起袖管就要冲上去与刘备掐架。关张急忙拦阻,好言劝慰:“这只是个实验啦,子龙是正人君子,而之前你嫂子也同意了的……”

屋里烛光轻轻摇曳。她的额前已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仍耐心细致地努力着,扳去锁环,拉下系带,以及打开二十六个活扣,再解下十二处暗结,最后用纤细的手指一撬,终于卸掉了胸甲——上面最外层的白色布袍。而里面,是衔接紧密的皮铠,皮铠下是层叠的钢甲,钢甲内是一层精致的锁子甲,锁甲内有严丝合缝的皮衬,皮衬里还有厚厚的麻衫……她突然感到一阵绝望的眩晕,倒在赵云的膝上,昏睡过去。匀称而细腻的鼻息,在他腰间锃亮的甲片上呼出一抹白雾。赵云保持着坐姿,就这样守着伏在他膝上沉沉睡去的高贵女士,直到月光淡无痕迹,天边现出鱼肚白。

坦率地说,他对这位女士并非毫无感觉,他表示他们之间甚至是有共同语言的——至少,她对铠甲的装卸很有研究。

实验宣告失败。刘备认定子龙对女人毫无兴趣。赵范却不干了,他认为嫂子和这个男人同处一室直到天明已是既成事实,于礼当立即成婚,才不失清白。但他发现自己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赵子龙是毫无疑问的人类男性,因此只得作罢。

类似的尝试一再无果,令刘备很是苦恼。他非常喜欢子龙,以至满怀愧疚——这个人靠着仅存的意志,历尽艰险来找到自己,而作为赋予他名字的人,却无法回答关于他存在的意义……大多数时候刘备连自己的都不甚明了。

所以,刘备希望至少要找到某种能让子龙感兴趣的东西,来稍微弥补自己的亏欠。虽然这里面也夹杂着一丝恶作剧的心态,但赵云看样子并不介意。

然而孙乾、简雍、糜竺等理性主义谋士们却一点也没有主君那样的闲情逸致。他们聚集起来彻夜讨论,倍感忧虑地想要弄清:赵云,这个来路不明,身份可疑,目的难辨的所谓纯粹意志体,对刘备阵营究竟是有害的,还是无害?他们非常怀疑:仅仅一个名字,真的能使死物有灵,精神不灭么?这从技术上完全说不通。无法解释,毫无答案。让人本能地联想到阴谋。

于是他们用这些疑虑来劝谏刘备,希望他保持警惕。

“可是,有答案的东西通常都不美啊。”刘备如此回答,并依然坚持让赵云担任他的亲卫队长。

于是大家又一如往常地去求助于军师。

孔明笑着摇头,讳莫如深地劝他们不必担心:“让科幻的归科幻,历史的归历史吧,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何不试着去接受这种奇妙的可能性呢?”

众人疑惑不定,但也只好散去。



赵云并不知道这些,自从找到刘备之后,他发觉自己想要寻根究底的强烈愿望变得异常地平静,甚至可称之为平衡。尽管并非一切都迎刃而解,但求解的重要性已大为降低,他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的人们身上,而非全是自己了。

他发现刘备总是喜欢笑,天真而不设防,具有某种可怕的传染性。孔明先生也喜欢笑,但与刘备不同,是那种处变不惊,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笑。

这两种笑容凑在一起竟意外的合拍,就像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用勺子轻轻搅拌,会看到两种颜色像丝绸一样在漩涡中缠绵起舞,荡漾出毫无冲突的香浓味道。

关羽和张飞也经常笑,大笑,分贝很高,这样的笑通常会让你感到热血沸腾,欣然答应和他们操起兵器,一决胜负。当然,要杀死他们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你也完全不想这么做,因为无论输赢,他们仍期待着明天能再来找你做同样的事情。他现在知道并且已经习惯——这是他们用来和你保持亲密的一种方式,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大概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不喜欢喝酒。因为那样会让铁甲内壁生锈。不过在天气很好的时候,他也偶尔例外。于是三人就会席地而坐,借着酒兴随机选择话题:

“如果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遇敌呢?”张飞问。

“我能感受到空气中任何一粒微尘的流动,并计算出它未来运行的轨迹。光线对此并无影响。”

“真厉害,”张飞和关羽啧啧感叹,他们表示自己只能通过“气”来判断周围的大致状况和敌人的战斗力。

“精确到数值吗?”

张飞和关羽面面相觑:“什么数值?”

“例如刘表,”赵云冷静地解释道:“战斗力只有五。”

是的,这样的生活并不坏。

慢慢地,大家开始愿意接受赵云的存在,甚至有很多年轻军官对他心生敬佩,他们注意到,子龙将军几乎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校场上,他的枪法娴熟,没有多余的动作,充满几何式的美感。军营中,他熟悉所有的条例军规以及繁杂琐务,执行起来一丝不苟,毫无怨言……这位铠甲洁白明亮的绅士所做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像钟表一般精确。如潮汐一样规律。

虽非刻意,但这些确实为他逐渐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兵士们遇到问题都喜欢向他请教,同仁们商讨军务时也都极为尊重他的意见。

只是大家从他的言行举止中完全看不出他的好恶,这令很多因仰慕而试图接近他的年轻人们都找不到投其所好的切入点。

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为人们所需要。这令他觉得安心和满意,连风偶然从盔甲的空洞中穿过时,发出的声响都是充实的。

以前独自一人时,赵云在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隐隐的担忧,害怕自己随时会消失掉,变成一堆废铁。毕竟意志这种东西,并不像肉体那样具备可靠的实在感。所以他不断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思维的活力,并不停地投身于各种冒险来维持自己的集中力不至涣散。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他是企图通过自己意志的能动性去不断地改变周围物质的性状,以这些被改变的物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既然物质不灭,那么自己也不会无端消失。这么一来,赵云应该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但讽刺的是,他作为纯意志体的存在恰恰是辩证唯物论所坚决否定的。

然而现在,这些都不再困扰他了。他发现本质其实和现象一样简单无比:只因为被需要,所以有存在的价值。

在某些夜里,视察完营房,交代过巡哨后,赵云会独自躺在马厩边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他的意识是清晰而沉静的,不需要去时刻思考,也不用担心消失。

不过仍有问题可供消遣:如此与众不同的自己从何而来?这种存在究竟能延续到何时并可以在多大范围上维持?最终又将去向何处呢?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给赵云闲暇的哲学时光增添了一丝神秘的浪漫色彩。

他一边继续思索着问题,一边无意识地开始计算这颗流星的运动轨迹,不过很快,他完全放弃了那些问题,而把所有的意识都用于更精确地计算流星的各种数据上。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颗流星,而且也不是“划过夜空”,这颗闪耀着越来越强烈光芒的不明物体,正按照一条完美的匀减速曲线,直坠大地而来!

他站起来,突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随着这颗星星的到来,所有隐秘的答案必将会在今夜得以浮现。



“诊断蜂,报告飞船状况。”

“正在调整降落偏差值,着陆地点仍在可修正范围内。比预定时间提前两万分之一个星周。”

“那么,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星球正确吗?”

“正确。不过……”

“说下去。”

“扫描到该星球上存在非武装状态的异星攻击性文明个体。建议不采取任何敌视接触,否则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我会三思而行。魔力神球曾预知这个超星系文明的存在,不过与他们的正式冲突将会是三十万年以后的事。尽管其个体出现在这个星球上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仍不会轻举妄动——我的逻辑线路也不允许,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请准备,冲击倒数开始,10、9、8、7……”



当铠甲赶到不明物体坠落的地点时,才发现这个仍在燃烧着的东西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个呈锥状的巨大金属物,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属锥底部现出缺口,一个紫色的铁甲巨人从容走了出来,他有着六角形的脸,上面闪烁着黄色的巨大独眼。

“你……居然和我一样。”铠甲仰头注视巨人,丝毫不觉得可怕。

“真是奇妙的会面,看看是谁亲自来迎接了,”巨人站在铠甲面前,扭过头去自言自语:“诊断蜂,检查他的记忆数据,并尝试同步。”

一束古怪的光线从缺口中射出,拂过铠甲全身。

“扫描结束。格式化的火种,以及过于窄小的载体,无法同步。”

“果然,这个时间点本来就不对,我不该有所奢望,也许是太长时间的超时空旅行让我的线路过热了。”

巨人终于又转过脸来,俯视铠甲,那种金属声和他很像:

“在构造和理念上,是的,我和您确实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铠甲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急切地想要知道些什么。

“我是您最信任的军事指挥官。遵从您的吩咐,独自守卫您的领地已达四百万年之久,我正是从那里而来。不过看来这些您都不记得了。”

“我不知道,他们说我只有意志,没有灵魂。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我无法记得太多事情。”

“不,您当然有灵魂。只是,我们更习惯将之称为‘火种’。您拥有一颗伟大的火种,足以照亮整个星河,您的名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前进的道标。而万物,也会在这个名字下颤抖!只是现在,您被困在这个小铁壳中,才无从察觉罢了……说起来,您不想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吗?”

铠甲犹豫了一下,这像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邀请,只不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他突然想到:如果接受了新的,就势必得抛弃某些旧的吧?于是,他还是决定保持现状:

“不用了,我有名字,我叫子龙。”

“好吧,”紫色巨人说道,他那只独眼在微微闪烁着黄光,“如您所愿。这个决定是英明的。总有一天,您必将记起自己真正的名字,但不是现在。而事实上我来到这里,也并非为了见您,而是去挽回一个错误。这个星球上的历史出了些许误差,需要适当的修正,方舟本不该在这个时代被发现,我会将它再次藏好,让未来那些注定会发生的事情回到它们正确的时间点上去,这就是我来的目的,完成后我会回去继续为您守卫领地,直到您亲自归来。”

铠甲对巨人的这番话基本上毫无概念,他想巨人也应该知道这一点。因此就不追问了。

他现在更想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自有意识以来自己一直在追寻的问题:

“构成我的意志,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啊,”铁甲巨人叹道:“若您问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该有多好,那么我就可以毫不保留地告诉您,是42,”他光滑如棱的六角脸上没有任何可形成表情的器官,只有那只黄色的眼睛在迅速闪烁,过了一会儿:“我现在还不能向您解释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它的全部含义。只能简单地告诉您,时间和空间都只是一种现象,而您的意志并不依附这两者而存在。当然,更不是依附于这个小铁壳——个体的自我意识只是因为知觉器官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下产生的一种错觉,我们终将回归到一个伟大的宇宙意志中去——您将会是这个意志的中心。”他的眼睛闪烁得更快了:“而宇宙的意志会是邪恶的,您应当如此。事实上,所有的意志都是邪恶的。只是它们是否认识到这一点并敢于表现出来罢了。这正是您的伟大之处。”

“您现在并不可能明白这些,但我知道,您时常感到一种无所适从的痛苦。痛苦的缘由乃是意志的过于庞大和强烈,现在只有越少地运用这种意志,才能越少痛苦。直到有一天,您回归本体并苏醒,自然就能完全掌握这种强大的意志。然后,您会带领我们与注定的敌人展开决定宇宙命运的大决战。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无比期待。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您坚持,”巨人最后说道:“我们也可以忽略代价,将这一过程提前,甚至现在就可以开始。”

铠甲摇了摇头。随后,他望着巨人折起身躯变作另一形状,缓缓升空,朝北方飞去。

史书上记载,这一年,曹操的掘地部队挖到的那只巨型铜雀,连同其腹中的铜人们,均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于是搭建铜雀台的计划因而搁浅,不了了之。



而那之后,赵子龙回到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里,兢兢业业地做了很多年的职业军人,再没有任何困扰。

后来有很多人无法接受他几乎毫无缺点的人生历程,进而质疑他那些如神话般的赫然功绩。

例如“怀抱阿斗,于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他们认为这完全是官方虚构出的一个卑劣的宣传骗局。

赵云并未就此作过任何澄清,因为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怀抱阿斗”,而是把阿斗塞进了更为安全并且空间绰绰有余的腹腔内。

还有人指出他早年曾为军阀公孙瓒卖命,并至今仍穿着瓒生前爱用的铠甲,这种微妙的坚持非常令人可疑。

丞相府曾收到匿名举报,称应将赵云革职交付军事法庭,审问他当年为何在糜夫人投井后不但不施以援救反而推墙掩井,绝其生路。

尽管诸葛亮一再将此类捕风捉影的中伤暗中压下,但种种恶谤已渐渐令赵云身上的光环不再那么耀眼了。

更何况,任何曾叱咤一时的将军都免不了岁月催磨。

在蜀汉第一次北伐战争前夕,正在汉中筹划诸多事宜的诸葛亮曾派使者前往成都探望早已深居简出的赵云,想知道他是否还能像多年前一样驰骋疆场。

使者带回来的是一封赵云的亲笔信函。诸葛亮拆开一看,只有短短五字:

铁甲依然在!

诸葛亮对这个答复感到高兴。于是忽略了信封一角的点点锈迹。

这次北伐的结果并不如意。丞相诸葛亮要求自贬,很多人同受牵连,连资历比丞相还老的赵云也降为镇军将军。

此后虽然又经历了几次北伐,但赵云再也没有接到新的军令。

渐渐地,人们越来越少提到这个人,新一辈年轻将领们在战场上的活跃成为了官方宣传的重点。

除了一些守营老卒,已然没有人再记得——曾经有一位盔甲明亮的军神,他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

赵宅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拜访了。老管家最近愤怒地得知:军中甚至有好几份文件都标明他的主人早在几年前就病死了。这天,他和往常一样打开主人的房间,发现主人正坐在案边,以手扶盔,似在等待什么。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他头一次注意到主人那身从不卸下的铠甲竟已覆上一层薄灰。

不好的预感袭遍全身,他伸出手去,胆战心惊地想抹掉灰尘……刚一触到甲片,果然,那一整套锈迹斑斑的空壳轰然垮塌,散落一地。

老管家颤抖着轻轻退出了房间,因而没有看到——

一颗无比耀眼的火种从废铁堆中冉冉升起,飞出了窗外,火种在天空中盘旋三圈后,以极快的速度向西而去——目的地是几万公里外的圣希尔火山脚下,方舟已从最初的坠落地点移至那里。千年以后,这颗火种会再次醒来,并作为领袖,开始他另一段辉煌的军事生涯,当然,那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