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3-3-31 17:34
咪啪~ (美能说出自己,说服他人)
当我们在对作品进行评价时,我们到底是在评价作品本身?还是在评价创作行为?
就行为本身而言,每一种当然都是无可指摘的,毕竟打分当然是每个人自由的行为。
因此,本文旨在提出一些疑问,那么接下来是狂想时间。
问题1:如何看待因为作品的先后顺序,对相同/类似的作品进行不同评价的行为?
极端举例而言,牛顿和莱布尼茨两人在没有交集的情况下同时发明了微积分,尽管在那个年代,这场争执以牛顿的胜利而告终,但是倘若放到文学作品当中来,我们应当如何给出评价?
也就是博尔赫斯举的那个经典的例子——如果一个人没有读过堂吉诃德,但是经历了和堂吉诃德作者完全相同的经历,一字不差地写出了另一个《堂吉诃德》,这是否同样算是一种“抄袭”?
当我们对两本堂吉诃德进行评价时,我们到底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评价?
而在抄袭时,又应该如何考虑这个问题?(比如《高铁侠》)
那如果是复印件呢?
问题2:有一些作品带有强烈的作家本人的特质或是色彩,并且又十分的晦涩/隐晦,导致我们必须要先了解作家的生平/创作背景,才能完全读懂作品。(典型如卡夫卡)
但是,这也同样意味着,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生平,那就无从了解这部作品。
我们现在做一个极端假设:现在有这么一部很垃圾的作品,但是其实它是一部神作,只不过谁也没有弄明白它的写作背景和前提,只要有人能真正读懂,那么一切都豁然开朗。
那么,是否对于任何一部作品,总能回溯地构建出一个“社会和写作背景”,使得这个作品变得妙趣横生寓意深刻?
扩展开来,更宽泛地说,是否对于任何一个作品,总能构建出一套“先验知识”,使得这个作品和拥有这些知识的观众产生共鸣?
甚至反过来,对于任何一个神作,是不是总能构架出一套知识,使得这个作品其实压根平平无奇?
就行为本身而言,每一种当然都是无可指摘的,毕竟打分当然是每个人自由的行为。
因此,本文旨在提出一些疑问,那么接下来是狂想时间。
问题1:如何看待因为作品的先后顺序,对相同/类似的作品进行不同评价的行为?
极端举例而言,牛顿和莱布尼茨两人在没有交集的情况下同时发明了微积分,尽管在那个年代,这场争执以牛顿的胜利而告终,但是倘若放到文学作品当中来,我们应当如何给出评价?
也就是博尔赫斯举的那个经典的例子——如果一个人没有读过堂吉诃德,但是经历了和堂吉诃德作者完全相同的经历,一字不差地写出了另一个《堂吉诃德》,这是否同样算是一种“抄袭”?
当我们对两本堂吉诃德进行评价时,我们到底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评价?
而在抄袭时,又应该如何考虑这个问题?(比如《高铁侠》)
那如果是复印件呢?
问题2:有一些作品带有强烈的作家本人的特质或是色彩,并且又十分的晦涩/隐晦,导致我们必须要先了解作家的生平/创作背景,才能完全读懂作品。(典型如卡夫卡)
但是,这也同样意味着,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生平,那就无从了解这部作品。
我们现在做一个极端假设:现在有这么一部很垃圾的作品,但是其实它是一部神作,只不过谁也没有弄明白它的写作背景和前提,只要有人能真正读懂,那么一切都豁然开朗。
那么,是否对于任何一部作品,总能回溯地构建出一个“社会和写作背景”,使得这个作品变得妙趣横生寓意深刻?
扩展开来,更宽泛地说,是否对于任何一个作品,总能构建出一套“先验知识”,使得这个作品和拥有这些知识的观众产生共鸣?
甚至反过来,对于任何一个神作,是不是总能构架出一套知识,使得这个作品其实压根平平无奇?
整体来说我和你想法差不多,主要是想看看别人怎么考虑这个问题。
但是问题就在于承认美的客观性之后,会有一堆问题亟需解决,比如楼里这些。我想知道更多人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
说是定义问题也没有关系,问题是这样就相当于把问题消解了,认为是语言的误用(什么维特根斯坦)
我觉得在评价的,肯定是不止美的,多出价值这个说法,上面的问题基本都能解决,价值如何加上美的程度一起作为标准,美给不出答案的价值可以给出。
而最后说的那点,这种解读已经是一种再创作了吧,我觉得这时候到底在评价什么是很明确的。
但这样会不会越引越多东西就不知道了。
至于简短而正确的回答,这回答一点能动性都没有,暴论在哪里,立场又在哪里。
对我个人而言,我认为‘美’确实是客观存在在那里的,堂吉诃德也好,微积分规律也好,都是发现了某种东西。
完整复制一本堂吉诃德诚然是困难的,但是不同作品间许多张力或者结构的雷同确实是必然的。
更何况这种观点带有强烈的厚古薄今的意味——哪怕有开创的难度,道路也会有轻易和困难的区分,倘若前人已经走完了好走的路,那难道后来者只能感叹“生不逢时”吗?这未免也太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