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6-9-1 21:26
林卯 (✨️VIP 8✨️)


素有“推理之神”称号的日本推理小说家岛田庄司近日更新了一条推特,指出曾在中国大陆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少年包青天》抄袭了他的代表作《占星术杀人魔法》。

实际上,在中国推理圈里,这早就是人尽皆知的“事实”,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推理迷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梗”。推理迷云集的各种论坛、贴吧,隔三差五就会有新入推理坑的读者大呼“被剧透”:兴致勃勃地找来闻名已久的神作《占星术杀人魔法》,越读越觉得不对,回想一下,这不是小学时候看过的《少年包青天》的剧情嘛!

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更为资深的推理迷得意洋洋地指出,不对,这里面还绕了一个弯子:《少年包青天》对岛田庄司的抄袭,其实是“借道”著名推理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更准确来说,是改编自漫画、1995年首播的日本电视剧。

曾经有热心网友@老司机带你看日剧在知乎专栏发贴称《少年包青天》的编剧还是有能力的,很多案件都做了本土化处理,不仔细对比,看不出来是抄的。之后他用通过截图对比的方式,一处一处地细抠剧情,找出了《少年包青天》中最脍炙人口的《隐逸村之谜》和《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异人馆杀人事件》之间存在的诸多雷同,如同样是在一开始发现一具干尸,死者都被砍掉右手,凶手在密室割头的方法一样。

而《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自从连载以来,就一直受到日本推理圈的猛烈抨击,其中就有岛田庄司,他认为这部漫画“充斥着大量抄袭、借用和模仿行为”,而《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完全抄袭了自己的处女作《占星术杀人事件》的主要诡计”。在日本,“少年金田一”抄袭岛田庄司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铁案,以至于从2007年开始,《异人馆村杀人事件》的封面印上了导语:“请您就本作的主要诡计使用了岛田庄司先生的《占星术杀人事件》的诡计一事予以确认之后再阅读本作。”内文的介绍页也特别标注“采用了《占星术杀人事件》的诡计”。

至于中国大陆,虽然《少年包青天》抄袭岛田庄司的帖子一直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虽然岛田庄司在“上海友人”的通知之下公开指责这一抄袭行为,但事件最后会是怎样的走向,我们都还不得而知。

 
严格按照欧美严苛的版权区分标注的话,这种只能算结构雷同或借鉴……
#2 - 2016-9-11 12:16
人家才没有抄你!人家抄的是抄袭你的人!(bgm38)
#3 - 2016-9-12 01:19
#4 - 2016-9-12 01:31
灵感向来都不是无源之水,每个创意总是要结合创作者的过往经历去调配组合。
单就这件事来说,或许可以这么讲,好的作品是因为抄的精妙,差的作品是因为抄的拙劣,岛田先生本人又是从谁的作品里汲取点子的呢?
#4-1 - 2016-9-12 10:52
aja
日本某伪币犯罪新闻。
岛神自述。
这诡计放眼推理小说史,都是毫无先例的。还正面挑战了社会派的统治,并影响了后面无数新本格推理作家。
#4-2 - 2016-9-12 13:24
海盗丸子
阿良良木翔 说: 日本某伪币犯罪新闻。
岛神自述。
这诡计放眼推理小说史,都是毫无先例的。还正面挑战了社会派的统治,并影响了后面无数新本格推理作家。
他这人有神经病吧?
#4-3 - 2016-9-12 14:17
aja
宴夜曲 说: 他这人有神经病吧?
。。。日本文学,还有日本的许多推理小说,都挺重口的。我的观点是,读者接受能力不够,不能去指责创作者,多多审视自身才是一流。

大兄弟。你不妨去了解一下太宰治,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还有江户川乱步。
还有日本文化中的物哀,独特美学(小者皆为美),还有生殖崇拜。

岛田庄司本人极度浪漫,不论是对写作的追求,还是对生活的感悟。岛田庄司对自身作品版权的维权行为,对日渐衰弱的出版业是极好的一剂良药。发达国家,法治社会,保护创作者的产权,就是保护消费者看到未来好作品的合法权利。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把话说出来,中国大陆的纯文学作家,以及许多在独立写作上探索的人,都无法依靠版税活下去。
希望对你有帮助。
#4-4 - 2016-9-12 16:55
海盗丸子
阿良良木翔 说: 。。。日本文学,还有日本的许多推理小说,都挺重口的。我的观点是,读者接受能力不够,不能去指责创作者,多多审视自身才是一流。

大兄弟。你不妨去了解一下太宰治,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还有江户川乱步。
...
保护权益天经地义,这没的说,只是有时候某些人和某些团体的过度保护行为,让人闻到一股垄断的味道(当然,这得分情况讨论),单就这件事上,倒不如说,岛田先生的行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强调版权意识,一方面限制后人创新,个人收益当然要得到保障,但严令禁止技术复制……有些时候真的没必要。

至于说浪漫……这是感性过头了吧?他讲的这几句话都像是在闹别扭,再不然搞得夸大其词,他很优秀不假,但优秀的人未必永远都在做优秀的事情,啥事都要三七分看待的。

这几位老兄的文学作品会去看的,现在手头还有其他的几本书没看完
#4-5 - 2016-9-12 18:09
aja
宴夜曲 说: 保护权益天经地义,这没的说,只是有时候某些人和某些团体的过度保护行为,让人闻到一股垄断的味道(当然,这得分情况讨论),单就这件事上,倒不如说,岛田先生的行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强调版权意识,一方面限制...
安利一发,新星出版社搞了个岛田庄司杰作选,挺不错,已入。
#4-6 - 2016-9-12 18:35
海盗丸子
阿良良木翔 说: 安利一发,新星出版社搞了个岛田庄司杰作选,挺不错,已入。
感谢安利,有时间会去买
#5 - 2016-9-12 18:01
(——「哲学的意味がありますか?」)
(bgm85)惊了,这边都有人讨论
跨国抄袭这种事,圈内知道当梗就行了,发到社交网络昭示大众真尴尬
说到底还是因为岛田太接近中国读者了
#5-1 - 2016-9-12 18:08
aja
是啊是啊
看看畅销君,闷声发大财。
#6 - 2016-9-12 22:07
一个好故事,一个好设定,一个好的推理诡计……这些都有被重复演绎的潜力,先行者的垄断扼杀了这些,但先行者的劳动成果自然应该得到尊重。他们的努力应该得到肯定,毕竟,没有人家也就不会有这故事。
PS:要我说原作者就算垄断了故事那也没办法,那是人家的孩子啊,要求他大度的对待别人的借鉴/抄袭是没有道理的。大家都大度不正纵容了那些拒不承认抄袭/借鉴的家伙了吗?
#6-1 - 2016-9-13 17:04
海盗丸子
同人就是受到大度对待所形成的二创文化,这是一个我们所熟知的,可以【适当】进行作品素材放权的空间。
对于不同体裁的作品,界定“抄袭”的标准也不一样,单就岛田先生这件事情来说,他是拒绝自己的作品进入模式化,想要自己独占一份(各种经典内容都是经过后人的大量模仿与重新演绎过后,才被称之为“桥段”、“套路”,即被模式化了),这是他的自由,只不过,如果每个人都在首创一种剧情发展方式后,死守不放,攻讦任何可能套用这种方式的人或作品,对整体创新环境没有好处,要知道,任何一种创新都是从复制粘贴开始的,岛田先生也不例外。
同样的,照搬他人智慧加工后的创意财富,拒不承认从何处获取,这对整体创新环境一样没有好处,都是坏事。
(定义为此类的作品往往有“独创性少”、“纯素材堆叠”、“细节剧情完全一致”等关键词)
#6-2 - 2016-9-14 12:06
zakufa782
宴夜曲 说: 同人就是受到大度对待所形成的二创文化,这是一个我们所熟知的,可以【适当】进行作品素材放权的空间。
对于不同体裁的作品,界定“抄袭”的标准也不一样,单就岛田先生这件事情来说,他是拒绝自己的作品进入模式化...
其实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桥段”和“素材”的复杂性。如果说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桥段”被创造出来且这个“桥段”具有相当的复杂度时,对这个“桥段"的过度引用无疑是会被认作抄袭。但是 如果这个“桥段“本身并不复杂,那么成为 被后人反复借用或引用,换言之就是成为“套路”。
这就好像侦探/推理故事中的作案手法(诡计或者是谜题本身)和故事设计(揭开谜题的过程)一样:作案手法是较为复杂且具有技术性的一部分,是非常具体的,参考前辈的手法进行改良或升级显然显然不容易被视作是抄袭,不过对着前辈照葫芦画瓢则容易被认作是抄袭。而故事设计却不同,相对比较抽象,比如通过各种手法为读者提供信息,制造迷惑等,很多作品中都会出现相似的“桥段”是因为这种套路已经被证明较为有效且容易使用,每个人都可以用所以才会变成“套路”

岛田所不愿意别人抄的,显然是前者。至于那些后备们对于 “推理之神”的“桥段”究竟引用到什么地步,究竟能不能算抄袭我就不知道了
#6-3 - 2016-9-14 18:01
海盗丸子
zakufa782 说: 其实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桥段”和“素材”的复杂性。如果说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桥段”被创造出来且这个“桥段”具有相当的复杂度时,对这个“桥段"的过度引用无疑是会被认作抄袭。但是 如果这个“桥段...
故事设计与计谋策划是一样的,都是素材的结合,区别在于加工的手法与难度方向。
比较复杂的创作不过是用的素材比较多,关键在于是如何组合这些素材的,这其中的连接方式与每个片段的衔接才是容易让人敏感的地方,他老人家反感的应该是这个。
按知乎那边的说法,那就是抄的,问题在于岛田本人的态度,会不会闹上法庭。
#7 - 2016-9-14 10:40
(你向着名为绝望的希望展露微笑)
岛神终于发现了(bgm38)身为推理迷的痛啊
#8 - 2016-9-15 11:23
(もう何も怖くない)
看了看天朝微博之类地方的评论快笑死了,“天朝抄袭你那是看得起你”“你们日本抄了中国多少,还有脸出来指责别人”(bgm38)
#8-1 - 2016-9-16 00:44
fantasy
这种逻辑很常见,
#9 - 2016-9-16 18:33
少年包青天抄金田一 金田一抄岛田庄司
上面说闹上法庭的
讲真
闹不上
#10 - 2016-9-17 15:41
(〇国精神丽人)
像郭导一样厚脸皮坚持下去,还是能捞到更多钱的(bgm85)(bgm85)(bgm85)
#11 - 2016-9-17 23:34
(生存体征不明)
本来是自己抠破头皮想出来的绝妙点子,结果不但被本国人借用过去,还被外国人借用过去,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说真的挺可怜的。与其说是抄袭或改编,说是山寨可能更符合情况。
#11-1 - 2016-9-18 10:47
lhb5883-吹冈王♛⑩
这玩意也不好保护啊,靠著作权也保护不到。
#11-2 - 2016-9-18 20:53
Uniz
lhb5883-污喵王VIP⑩ 说: 这玩意也不好保护啊,靠著作权也保护不到。
法律也好警察也好,都是在出事后才登场的角色,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bgm38)
#12 - 2016-9-19 10:35
(虾不浮,翡翠奈何)
借用一句话:少年包青天抄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但是谁知道,金田一也是个二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