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登载、网络连载或其他未收录进全集或单行本的原创短篇漫画、小说可以添加。若后期集结出版会合并条目。
ᕕ( ᐛ )ᕗ 说: 不是已经有人在大批量建女频文的条目了?
水薰叶 说: 我看到建的都是有繁中的bl
马都卡🎀uks 说: 网络连载小说出版的或者动画化的可以收,收录范围有写
星流 说: 说的就是这个标准同比漫画严格了很多
鹰月殿子 说: 因为文字你没法证明他是二次元啊。就像以前很多很早的国产网文小说近几年改成了漫画甚至动画,当年总不能说看这些网文的人都是二次元吧。
水薰叶 说: 动漫之家那种随便画画肯定不算,但爱发电有盈利行为个别也有炒人气
mizudiwood💿 说: 那么有人气的界限是什么呢?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很难维护
水薰叶 说: 有商业出过作品(网漫、出版)或者制作周边售卖等
mizudiwood💿 说: 有商业出过作品(网漫、出版),这个刚刚我也提了,如果你是指连载了一半挪去非商业平台的,毕竟系列条目还有总不能删吧 制作周边的话,自费的感觉还是微妙,性质跟同人志差不多了,如果有正规代理商购买版权正式运...
c933103 说: Kindle直銷出版算商業化嗎?
mizudiwood💿 说: 举个例子?
c933103 说: 例如 https://www.amazon.co.jp/dp/B08WPKH6HR
mizudiwood💿 说: 只有23p…… 个人意见是当短篇处理,不鼓励,非要建的话不会锁,但是如果后期出了单行本会被合并进去
星流 说: 这不就是标准的同人志……
mizudiwood💿 说: 内部讨论了下还是至少是由商业机构正规出版的电子版@c933103
祈 说: 1.第一点并非在主张内容规格上的要求,而是在说明现行收录规则的局限性。商业平台3、5话断更的作品,大概也是所谓“无人问津”的条目,而个人连载的长篇至少比这类作品强没错吧。因此现行收录规则要么也禁止前一...
马都卡🎀uks 说: 1. 关键在于需要一个收录标准,而不是谁随便画个漫画只要发在网上就都可以收录。 2. 班固米不需要“方便推广”,sai建这个站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点格子而不是为了把它做大,“实用性”从用户角度出发即可。...
祈 说: 1.我自己是支持最宽松的标准,顶多如上文加个“不应收录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作品”(当然,非同人创作是基本)。毕竟漫画本来就在严格意义的ACG里面,没有网络文学那么暧昧不清。如果要再加上其他标准,我觉得...
漫画本来就在严格意义的ACG里面,没有网络文学那么暧昧不清
Druglich 说: 1.“不应收录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作品”在我看来是一条失败的规则,因为谁知道收录者是不是真的符合这个条件,这些条目创建后也基本不会被锁定,所以实际上会变成全都能收录的局面,是一条形同虚设的规则 2.说...
祈 说: 1.规则本身没问题,不被锁是执行层面的问题。除了纯酱之外有没有其他人标记还是看得出来的,或者进一步要求收录者写个短评也行啊。 2.用户和网站并非截然可分吧,网站规则指导用户行为,用户需求促成网站规则,...
星流 说: 漫画本来就在严格意义的ACG里面,没有网络文学那么暧昧不清对SNS条漫中常见的essay comic是否也属于严格意义的ACG表示质疑 或者说,网文并不见得比漫画天然“不够二次元”
祈 说: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轻小说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虽然没有明写,但基于出道作者条目完整性的相同考量,似乎本来就可以建?
可以通过作者条目关联的方式方便管理员核对漫画作者出道身份
如果因为“没法证明”这种理由便直接放弃近年成为产业链基础的narou和kkym,那未免也太矫枉过正
更何况站内已经有大量不二的内容被允许收录了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要么规则细化,要么连带漫画全面商业基准一刀切
制作周边的话,自费的感觉还是微妙,性质跟同人志差不多了,如果有正规代理商购买版权正式运营制作的那种我个人倒是觉得可以
但也需要鉴别部分专门走kindle渠道的小型出版社,例如GL文库这样的,走的是商业流程只是在制本配本上有所变动
所以单纯的kindle版本身并不足以成为分类依据
个人意见是当短篇处理,不鼓励,非要建的话不会锁,但是如果后期出了单行本会被合并进去
2.第二点,姑且不谈你班书籍区大把大把未授权民间版本译名是否都符合“广泛使用”要件还是二贩子机翻之流也都给写进去了,“实用”就我的理解吧,应该是包含方便推广(从本站连结外站)和收藏管理(从外站连结本站)两种面向的。而您的说法只侧重在后一种面向,使得个人连载的佳作无法在本站被推广,而这也是不“实用”的。更何况,要避免创建“无人问津”的条目,可以参照三次元收录规则“不应收录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作品”,有较轻微的干预手段足以达到这个目的,即不应诉诸全面禁止。
2. 班固米不需要“方便推广”,sai建这个站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点格子而不是为了把它做大,“实用性”从用户角度出发即可。前一种面向是没必要考虑的。
(1)限制已累积一定程度的人气=>每个平台算法不同,标准难明确。
(2)限制持续连载一段时间以上=>断更停刊次数不好算,个人连载也未必有固定周期。
(3)限制持续连载一定篇幅以上=>光是条漫页漫就不一样,短篇也未必没有精品。另外,在可预见的未来AI技术若被更广泛地运用,这个标准可能失去意义。
(4)限制为营利性质的作品=>投放广告类型标准难明确。即便只限制在付费解锁类型,也会遇到收费几话、收费多少各种不同问题,标准同样难明确。
我想正因为是个人连载,所以很难有一致的规律可循,因此问题症结可能只在大方向"收"或"不收"而已。
2.不好说啊…作为公开网站有了影响力,势必就得考虑风气问题,无论初衷如何或愿意不愿意,前一种面向都是避无可避的,且实际上也已经有这种作用存在。不过这其实也不是本篇重点,我主要是发发牢骚而已。
2.说到底“推广”只能是用户自身的行为,不能上升到整个网站。只要符合收录规则,可以随意收录你想推广的作品。但是为了推广不在收录范围内的作品,而要求更改收录范围就是喧宾夺主了
或者说,网文并不见得比漫画天然“不够二次元”
2.用户和网站并非截然可分吧,网站规则指导用户行为,用户需求促成网站规则,本就是浑然一体的关系。有需求于是有修正,很正常,很难说有什么主次。
说到这里突然好奇班固米用户是否确实有人有这种需求……有人问了应该就是有的吧0.0
2.我说的用户自身指的是某一个用户个体,而不是整个网站的用户群体,我将你说的推广视为个人行为、个人需求,就我看来目前有这种行为和需求的用户所占的比例并不高
维基管理员也只有一个人参与了话题
我甚至不知道sai有没有在看这个讨论
以及收录范围内ACG作品相关的(相同世界观、改编蓝本、番外前后编等)非ACG作品(如名著、纯文学)。
不清楚文库作者未文库化未授权ip改编的narou系列和出道作者的未商业化/未授权ip改编的的社媒网漫是否能收……
2.即使忽略第一点,按照这个规则,管理员核对出漫画作者的条目里没有实锤出道的信息后对作品进行锁定,最后很可能会留下大量的所有关联作品都被锁定的无用的人物条目
总之这个方案目前在我看来有不少的漏洞